记者从市卫健委获悉,下一阶段,本市将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到2025年,基本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培养和评价体系,使津城的中医药人才梯队结构更趋合理。三级综合医院全部设置中医临床科室,设立中医门诊和中医病房,床位数不低于医院标准床位数的5%。
据悉,按照新出台的《关于加强我市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实施方案(2023-2025年)》,本市将推进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改革中医药院校教育,推进市部局共建天津中医药大学,将天津中医药大学建设成为中医药办学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持续推动中医药大学国家级、市一流专业建设点建设工作,指导具备条件的普通高校、高职院校设置、调整中医药领域学科专业。
建设一批“中医药+×”和“×+中医药”课程群,建立以中医药课程为主线,先中后西的中医药类专业课程体系。提高中医药经典课程比重,将中医药经典融入中医基础与临床课程。适度扩大中医药学科领域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支持天津中医药大学强化附属医院临床教学职能,加强临床教研室等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加强天津中医药大学国家中医临床教学培训中心建设,支持天津中医药大学和具备条件的其他院校实施中医临床教学基地能力建设专项。
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面向中医学类专业全面推行院校——师承教育相结合的教育模式,发挥中医药名医、名师、名家作用,建立早跟师、早临床学习制度,将师承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教学医院应设置覆盖主要临床科室的教学门诊,加强门诊跟师带教。持续开展天津市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和中医药传承工作室等师承项目。加强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和布局,细化基地评价指标,强化中医临床思维培养,不断满足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需求。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各级医疗机构按照机构设置基本要求,配齐配强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三级综合医院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和《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全部设置中医临床科室,设立中医门诊和中医病房,床位数不低于医院标准床位数的5%;支持综合医院建立中西医联合查房和会诊制度,鼓励临床科室配备一定数量的中医医师,允许中医医师在临床科室按照注册执业范围开展与其执业范围相符的诊疗活动。专科医院、传染病医院、妇幼保健等机构原则上应全部设置中医药相关科室,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黄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