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首个“非遗版”春节,可谓年味更足。各地举办了丰富多彩的非遗活动,人们徜徉在一项项珍贵的非遗之间,品味着其承载的中华文脉。除了刺绣、灯笼、剪纸、醒狮等名气本来就很大的非遗项目之外,一些以往不太为人所知的非遗也开始走进大众视野,不少人发出“原来这也是非遗”的感慨。
截至2024年12月,我国共有44个项目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总数居世界第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认定非遗代表性项目10万余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9万多人。一项项非遗,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
应当看到,近年来,通过有效地传承保护,非遗正在逐步发展壮大,存续力不断增强。一方面,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经常性组织开展非遗宣传展示,增进社会公众对非遗的了解和认知。与此同时,非遗保护工作与国家重大战略紧密融合。不少地方都在大力推动非遗与旅游融合,赋能乡村振兴。伴随民众参与度日渐加深,越来越多的非遗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吸引了大量年轻人的目光,使他们对传统文化产生兴趣,愿意主动加深对非遗的了解,加入非遗保护的大军。
但与此同时,一些地方非遗和旅游融合层次不高,存在盲目跟风、简单模仿的现象。在利益驱动下,一些商家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进行过度商业化开发,随意给产品或活动贴上非遗标签。一些旅游景区售卖的所谓“非遗小吃”,实际上是工业化批量生产的,毫无传统工艺可言,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破坏了非遗的口碑和形象。
非遗并非静态的文化符号,而是活态传承的文化有机体,其背后凝结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绝不能简单地对其进行商业化,更不应对其进行过度开发。非遗保护,既要留存其“形”,更要传续其“魂”。
非遗无价,保护有方。非遗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程量大、涉及面广。做好非遗保护工作,首先,要严格认定标准和审核机制,制定科学、细致、明确的非遗认定标准。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非遗认定和使用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非遗标签的使用,建立健全非遗项目和产品的审核机制,严厉打击滥用非遗标签的行为。其次,要积极探索非遗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实现非遗保护与文化产业发展、社会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同时,不断加强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向公众普及非遗的准确概念和内涵,让人们了解非遗与一般文化现象的区别,提高公众的认知水平。
非遗的传承和保护没有终点。要不断擦亮非遗这张中华文明“金名片”,让非遗绽放更绚丽的光彩。(朱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