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浙江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黄文秀十分关注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并提出相关建议。
黄文秀表示,在国务院公布的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传统医药类共182项,代表性传承人共130人,在整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和传承人中占比偏低,只有5%左右,与当前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亟需进一步加大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力度。围绕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力度不大、传承人才培养滞后、宣传推广传播力度不够等问题,黄文秀提出以下建议。
要加强活态传承。进一步搜集和发掘民间传统医药验方、秘方和技法,加强对名老中医学术经验、老药工传统技艺的数字化、影像化、智能化记录。深入实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传统医药非遗记录工程,优化传统医药非遗名录和记录体系,加强传统医药非遗传承人培育,建设辐射广、群众性强的传承中心。加强传统医药类非遗资源调查和研究,发掘一批基础条件好、经济社会效益突出的传统医药类非遗项目。
要重视宣传推广。加强中医药博物馆、陈列馆、公共文化平台建设,打造非遗宣传阐释新场景。广泛开展非遗项目进学校、进社区,将传统医药类非遗项目写入中小学教材。定期开展传统医药非遗实践活动,通过网络直播、短视频、虚拟现实技术(VR)、增强现实技术(AR)等方式传播传统医药知识与技能。借助国际性重大赛事等活动,宣传推介传统医药非遗项目。
要推进创新发展。扶持传统医药非遗项目市场化,打造产业链。政府部门、非遗传承人、企业、金融资本协同将传统医药非遗项目融入现代生活,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推动传统医药非遗项目创新转化和开发利用,促进传统医药非遗项目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加快项目产业基地和区域性非遗文化产业群建设。
要强化项目管理。完善管理机制,强化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责任和义务,将非遗保护的法定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动态考核机制,加强对已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传统医药类项目进行全面考评,对保护、传承力度不足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对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实施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