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我省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建设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根据《广东省中医药条例》《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广东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和总体要求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发展,把中医药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中医药发展顶层设计更加完善,《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建设方案(2020—2025年)》相继发布,《广东省中医药条例》颁布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取得重大成果,制度体系建设更加健全,发展基础更加牢固,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战略,中医药全面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在建设健康广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覆盖城乡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截至2020年底,全省中医类医院达到192家,其中三级甲等35家、二级甲等72家;中医床位增加到7.6万张,每千人口中医床位数达到0.61张;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达到5.0万人,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397人;全省中医类门诊部达到367个,中医类诊所达到4967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实现全省100%覆盖,10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89.97%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分别为59.8%和70.42%,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进一步提升。
中医药全程深度介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共卫生应急能力显著提升。第一时间组建省级中医药防治专家组,第一时间制定发布省级中医药治疗方案,深度介入预防、治疗和康复全过程,中医药参与治疗确诊病例的比例超过96%。设立新冠肺炎中医药防治临床研究应急专项项目20项,启动建设中西医结合应急救治中心、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中医疫病防治队伍。
中医药继承与创新能力有效提升。推进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中医药局重点研究室、省中医药科技创新中心等国家和省级中医药科研平台建设。建立邓铁涛、禤国维、周岱翰等国医大师工作室,建设广东省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药筛选评价中心。持续推进省中医药科学院、省中医药工程技术研究院、省中医临床研究院、省代谢病中西医结合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建设。设立“岭南中医药现代化专项”,实施中医优势病种突破、医院中药制剂和省名优中成药二次开发项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12项。
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完善。人才培养持续推进,截止到2020年,入选岐黄工程首席科学家1名、岐黄学者7名、青年岐黄学者5名、中医药创新团队1个,持续培养广东省中医药领军人才10名,遴选省杰出青年中医药人才200名,培养基层中医全科医生7000余名。建设国家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基地2个、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基地1个、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20个,建设省名中医传承工作室178个、省基层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30个,传承354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各层次中医药人才队伍发展不断壮大。
中医药文化建设步伐加快。开展弘扬大医精诚主题活动,塑造中医药行业新风貌。持续开展“杏林寻宝”活动,挖掘传承民间特色疗法数百项。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系列活动在省市县乡同步开展,实现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建设国家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11个,数量居全国首位,每年接待人数超100万。实施“中医药影像工程”,推出中医名家人物系列视频《大医精诚》,创作播出纪录片《悬壶岭南》、《秘境神草》、动漫《本草药灵》等文化精品,引发全社会好评。
中医药健康产业支撑保障进一步加强,发展质量不断提高。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和利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建设国内领先的华南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库。出台《广东省岭南中药材保护条例》,对广东道地特征的岭南中药材的种源、产地、种植、品牌进行立法保护。启动遴选推广“岭南新八味”,打造广东中药材拳头产品。加快建设100个示范中药材种植基地,创新完善“公司+合作社+农户”种植模式,形成化州橘红等一批道地药材种植养殖基地。积极推动中成药高质量发展,拥有消渴丸、壮腰健肾丸、滋肾育胎丸等一批中药大品种,华佗再造丸连续多年位居全国中成药出口前列,美宝湿润烧伤膏成为被国际认可的中国产权药品品种。发展健康养老服务,开展养老服务的中医医院近50所,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特色的养老机构有21家。建设中医药旅游基地40个、线路12条,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互联网等融合创新发展。
中医药海外发展不断推进。与世界前沿科研机构成立国际中医药研究中心或基地19个。以广东团队为主导的中国特色疟疾防治方案实现了被援助地区疟疾零死亡,被世界卫生组织采纳推广。建成首批国家级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设立广东省国际传统医学临床指南研究院,编制的中医药临床实践指南被美国国立临床实践指南文库首次收录。共54个产品在海外完成注册。
第二节 发展形势
当前,中医药发展正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广东省全体中医药同仁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定不移推动我省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省委、省政府的各项政策为中医药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我省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向多样化、多层次转变,对中医药的认可度大幅提升,为中医药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新一轮中医药强省建设和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建设,为中医药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十四五”期间广东中医药必将迎来更好的前景。
同时,中医药发展面临新的挑战。我省中医药的发展与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仍存在不小差距,资源配置结构不合理,优质中医资源布局不均衡,公共卫生应急能力不突出,中医药人才总量不足,创新体系不完善,发展特色不突出,中医药治理能力现代化亟待加强。
第三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的部署,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中西医并重,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完善机制为动力,以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为契机,以重大工程项目为抓手,建高地、育名医、补短板、强基层、推创新、兴产业、扬文化、保健康,助力健康广东建设和我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
第四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党领导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将党的领导落实到中医药发展的各方面各环节,强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有效提升中医药治理效能,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以健康为中心。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把满足人民群众中医药健康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人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的中医药服务。
——坚持改革创新发展。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政策体系,深化中医药在医疗服务、医保制度、药品审批等领域的综合改革,创新评价与激励机制,鼓励先行先试,稳步推进中医药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遵循自身规律。坚持和发挥岭南中医药特色优势,坚持中医药原创思维,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体系、服务模式、管理模式、人才培养模式,推动广东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第五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覆盖我省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基本健全,人人享有更加系统连续、更高质量的中医药服务,中西医协同协作的公共卫生应急体制机制基本健全,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进一步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稳步壮大,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和对外交流合作水平迈上新台阶,建成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到2025年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高效。发挥中医药整体医学和健康医学优势,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中医药服务广度和深度持续拓展,中医药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和基层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中医药人才发展机制越发完善。中医药人才成长途径更加优化,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更加健全,领军人才、优秀人才、骨干人才梯次衔接的人才队伍更加壮大,进一步夯实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
——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深入挖掘和保护中医药宝库中的精华精髓,基础理论和重大疾病防治研究取得重大进展,临床科研一体化发展成效显著,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评价体系基本建立,中医药与多学科融合创新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中医药健康产业全面升级。中药材种业管理进一步规范,中药材总体质量控制水平显著提升,中药注册管理和科学监管不断优化,中药新药研创活力进一步增强。推动中医药与康复、养老、旅游等领域深度融合,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得到满足。
——中医药文化更加繁荣。中医药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加优质丰富,中医药文化传播和知识普及的覆盖面、影响力不断提升,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持续提高。
——中医药开放发展格局持续优化。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建设成效更加凸显,大湾区内中医药协调机制逐步完善。岭南中医药海外交流更加紧密,中医医疗与养生保健服务在海外得到进一步推广。
——中医药发展支撑体系更加有力。中医药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中医药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硬件装备水平显著提升。中医药信息化发展质量和服务效能显著提高。中医药标准化体系基本健全,标准推广及应用水平持续提升。
展望2035年,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全面建成、中医药优势全面彰显,人人享有的中医药服务质量持续提升,中医药原创科技优势得到充分挖掘,科技创新贡献度进一步彰显,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规模更加壮大、质量显著提升,中医药健康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更加凸显,基本实现中医药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二章 构建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
第一节 打造中医药服务高地
推动建设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支持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实施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和省级高水平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培育中医名院。建设形成一批岭南特色鲜明、群众体验良好、总体实力领先、服务全国中医药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大局的高水平中医医院群。建设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加快中西医结合医院发展。
加大市级中医医院建设力度,实现地级以上市三级中医医院全覆盖,支持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疗联合体。加强珠三角高水平中医医院与港澳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主体交流合作,支持港澳中医医疗机构参与粤港澳大湾区中医医疗联合体建设,搭建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指导等医疗协作平台。
实施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项目、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在中医优势专科专病领域打造区域一流、国内领先的中医名科。重点支持我省心血管、肝病、康复等19个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以中医优势特色专科为纽带组建中医药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
第二节 筑牢基层中医药服务阵地
开展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工作,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为抓手,推进基层中医药工作再上新台阶。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院全覆盖,30万以上常住人口县二甲中医医院全覆盖。支持紧密型县域中医医共体建设,加强医疗联合体中医药工作,建立以健康为中心、防治结合的县镇村三级整合型中医药服务新体系。实施县域中医药人员县管镇用,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不低于执业医师总数的20%。强化中医馆内涵建设,配备中医特色康复诊疗设备,提升中医康复服务能力。强化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提供六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开展基层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一体化中医药服务,提升中医药获得感。
第三节 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项目服务建设
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有条件的专科医院中医药科室建设。100%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设立中医门诊,设置中医病房且床位数不低于医院开放床位数的5%,中医药服务量占比达到10%以上;有条件的设立中医病区和中医综合治疗区。三级综合医院门诊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3个,二级综合医院门诊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2个。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100%设置中医科,有条件的三级妇幼保健院设置中医妇科、中医儿科、针灸推拿、治未病等多个专科。专科医院注重发挥中医在专科疾病诊疗的特色优势,推动中医药融入专科诊疗。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中医药科室。
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中医医院,推进远程中医药服务,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大力发展中医诊所、门诊部和特色专科医院。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开办中医诊所。
第三章 加强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健康服务
第一节 强化中医药在健康服务中的特色优势
强化中医药诊疗能力。强化中医医院临床救治能力,做优做强骨伤、肛肠、儿科、皮肤科、妇科、针灸、推拿及脾胃病、心血管病、肾病、肿瘤、周围血管病等中医优势专科专病。制定完善并推广实施一批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逐步提高重大疑难疾病诊疗能力。加强中药药事管理,落实处方点评制度,促进合理使用中药。大力发展中医非药物疗法,充分发挥其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独特作用。加强护理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开展中医护理门诊试点,提高中医特色护理能力。
提升中医药治未病能力。实施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扎实推进广东省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评级及服务分级管理工作,加强广东省中医治未病中心和市级治未病中心建设,规范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健全质量控制体系,探索构建治未病特色健康管理服务系统,将中医治未病理念融入疾病防控全过程。建设亚健康状态中医“治未病”服务平台和常见重大慢性疾病的中医慢病管理示范平台,优化推广20个特色中医“治未病”特色方案。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中医适宜技术防治试点。继续实施癌症中西医结合防治行动,加快构建癌症中医药防治网络。
提高中医药康复服务水平。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高水平中医药特色康复医院,加强100个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依托现有资源布局一批中医康复中心,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加强康复(医学)科建设,康复医院全部设置传统康复治疗室,其它提供康复服务的医疗机构普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探索有利于发挥中医药优势的康复服务模式,加强中医康复服务管理。针对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和伤残等,制定推广15个中医康复方案,推动研发一批中医康复器具。
第二节 提升中医药公共卫生应急能力
完善中医药参与应急的制度保障。健全中医药参与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机制,将中医药防治措施全面融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预案和技术方案,确保中医药第一时间响应,在预防、治疗和康复全过程发挥作用。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中西医结合应急救治体系,发挥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救治及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的紧急医学救援中的独特作用。
加强中医药应急工作的能力建设。依托高水平三甲中医医院建设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省中西医结合应急救治中心,加强具备传染病定点收治能力的中医医院建设。组建国家中医疫病防治队和紧急医学救援队,强化依托机构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重症医学科、急诊等专科建设,加强呼吸、检验、影像等相关科室建设,提升综合救治能力。加强传染病定点医院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西医协同救治能力。加强中医药应急临床科研平台建设。强化中医药人才公共卫生应急和重症救治能力培养。强化我省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库建设。建立中医药应急物资的储备机制,加强中医药物资保供力度。
第三节 提高中西医结合水平
加强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西医结合学科专科建设,推广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将建立中西医协同的多学科诊疗体系纳入非中医医院章程,将中西医联合查房、会诊纳入医院管理制度。鼓励支持医院间、科室间和医联体内部开展中西医协作,为患者提供中西医结合诊疗服务。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及专科医院各临床科室中医师配备,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开展中西医联合诊疗。积极推进临床医师中医药专业知识轮训,逐步做到“能西会中”。开展新发突发传染病、重大疑难疾病和常见病多发病等中西医联合攻关,形成一批中西医结合诊疗指南。打造一批国家级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
第四节 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能力
强化中医药与养老服务衔接,推进中医药健康养老向农村、社区、家庭下沉。至少60%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支持二级以上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合作共建、组建医疗养老联合体,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加强康复、护理、疗养等其他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建设,争创国家级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机构。
第四章 加强中医药传承保护与科技创新
第一节 加强中医药传承保护
开展国医大师临床经验和学术思想研究,推进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老药工传统技艺传承研究,系统继承当代名老中医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开展广东岭南古典医籍精华的梳理和挖掘,研究历代广东岭南各家学术理论、流派及学说。组建岭南古方技法研究院,建设省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药筛选评价中心,做好古方技法的抢救、整理和保护工作。推进全省中医药传统知识调查工作,收集和整理一批活态传承项目,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利用。
第二节 建设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
加强广东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东分院)、广东省中医药工程技术研究院、广东省中医临床研究院、广东省代谢病中西医结合研究中心、广东省中医骨伤研究院等科研机构建设,推进省部共建中医湿证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省中医药科技协同创新中心、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国家和省级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建设省级中医药防治传染病重点研究室,发挥中医药在防治重大传染病中的独特作用。建立广东省中医药循证医学研究中心,加强中医药循证医学研究能力。
第三节 提升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
加强对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防治、治未病的联合攻关和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形成一批可推广应用的诊疗方案、技术成果。开展岭南地区主要病邪研究,提升中医药临床与学术研究水平。推进中药资源普查和南药濒危野生药用动植物野生抚育、野生变家种(养殖)等关键技术研究,构建南药资源化学成分和组分样品库。开展以经典复方、中医经方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为主要来源的研发创新,创制一批对中医优势病种临床价值大、规模效益明显的中药新品种,对已上市药物开发新的适应症,开展安全性研究和临床综合评价,推动高端中医医疗器械的研究、开发、生产和应用,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
第五章 推动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建设
第一节 改革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
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推动高等院校中医、中西医结合、中药类学科发展,建设一批中医药类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加强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建设师资培训中心,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医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强化中医药理论思维培养,深入推进中医师承教育,建设名中医传承工作室,着力培养中医药传承人才。结合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胜任能力建设要求和职业发展需求,推进中医药继续教育,探索开展远程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获取学分达标率达到100%。推进“西学中”教育,鼓励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攻读中医专业学位,支持开展“西学中”人才培训、研修项目。
第二节 夯实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
推进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岗位)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等基层人才培养工作。到2025年,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居民有0.8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依托现有医疗机构,继续开展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实施中医师承“薪火工程”,遴选100名指导老师,为基层培养200名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开展县级中医骨干人才和基层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
第三节 推进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
持续推进国家岐黄学者、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青年岐黄学者和省领军人才、省杰出青年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实施葛洪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培养造就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对推动中医药发展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的领军人才。推进国家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中医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库项目、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西学中”骨干培训项目、中医护理骨干培训等项目。建设中医药人才培训基地、省级中医药重点学科、中医疫病防治重点学科,培养一批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学科团队。
第四节 健全中医药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
建立符合中医药规律的人才评价标准,强化中医思维与临床能力,将中医药学才能、医德医风作为主要评价标准,将会看病、看好病作为中医医师的主要评价内容,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注重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建立中医药人才表彰奖励长效机制。完善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办法,加强中医(专长)医师培训和定期考核,促进民间特色技术疗法的传承发展。设置包括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在内的基层紧缺专业特设岗位,提供中医药服务,引导和鼓励优秀中医药人才向基层流动,进一步稳定和发展基层中医全科医生队伍。
第六章 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产业
第一节 健全中药质量保障体系
加强中药材资源保护与利用。加强岭南中药材产地土壤、水环境及中药材质量安全监管,规范中药材种植养殖、种源及全过程溯源管理。开展重要南药野外资源调查,编制《广东重点保护野生南药植物名录》,建设广东重要南药资源保育基地和具有岭南特色高品质林药仿生种植示范基地。建设一批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和符合国家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的中药材产业化基地,打造一批岭南中药材专业村、专业镇,布局建设100个岭南特色中药材种(养)殖基地和中药材农业林业产业园。
加强中药全产业链质量保障。完善中药材种养殖规范标准体系。完善《广东省中药材标准》《广东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等地方药材标准和省级饮片炮制规范,推动中药饮片标准从单一的饮片质量检验标准向中药全产业链质量标准的转化。支持医疗机构根据临床用药需要开展中药饮片炮制和再加工的标准化研究。鼓励医疗机构在省级饮片炮制规范中对临床习用的具有地方炮制特色和沿用历史的品种进行补充。鼓励结合传统炮制方法和现代生产技术手段,开展中药饮片炮制技术研究,全面提升中药质量控制水平,促进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调配的标准化和智能化。推进中药材全产业链发展和转化增值。建设现代化中药材仓储物流中心,推进广州国际医药港建设。培育名优中成药大品种,对岭南“老字号”中药名企和名药予以保护、建设和推广,打造岭南特色中药品牌。
支持中药新药研发推广。加强中药新药研发,遴选面向国际化的中药品种,开展国际市场的注册和销售,优先推动单组分中药和中医医疗器械出口。支持医疗机构制剂中心建设,先行先试建立院内中医制剂质量评价体系,规范与支持院内制剂的生产、推广和使用。推动广东青蒿素复方药物进一步走向世界,鼓励中医药机构实施“一带一路”倡议,鼓励中医药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促进我省中药名牌走向世界。
打造粤港澳中药产业高地。建设一批岭南中药材产业化技术支撑平台、南药种质资源库和南药规范化种植基地,促进中药新药研发和产业发展,培育一批中药大品种和国内外著名的南药品牌,形成中药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协调发展格局。支持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建立自主知识产权和中医药特色的医药创新研发与转化平台,打造中医药科技孵化器。
第二节 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
大力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推广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促进中医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咨询指导、健康干预、健康管理等服务规范开展。推广中医药养生保健方法及太极拳、八段锦等中医传统运动,推动形成“医体结合”的健康服务模式。建立和完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规范与标准。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以老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养生保健机构。
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建设国家级和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和示范基地,引导提供体验性强、参与度广的中医药健康旅游路线和旅游产品,吸引境内外消费者。完善中医药健康旅游相关标准体系,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高质量发展。
创新发展中医药健康产品。以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功能性化妆品为重点,研发中医药健康产品。鼓励围绕中医养生保健、诊疗与康复,以中医理论为指导,研制便于操作、适于家庭的健康检测、监测产品及自我保健、功能康复等器械,推动中医药健康产品市场化。
第七章 推进中医药文化繁荣发展
第一节 挖掘传承中医药文化精髓
深入挖掘和传承岭南中医药精华精髓,激活中医药文化资源,传承岭南中医药文化,不断提升广东中医药文化辐射力、影响力,助力建设文化强省。启动岭南医藏计划,推进岭南医籍全书编撰。加强省内中医名家生平事迹、学术经验的整理和宣传,打造南粤杏林名家人物群像。收集整理民间验方技法,深化开展“杏林寻宝”系列活动。加强岭南中医药文化遗产保护,加强中医药文物保护与文化展示机构建设,推动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各级保护名录。支持各地深入发掘本地区中医药文化历史,打造中医药文化地方特色品牌。
第二节 推动中医药文化弘扬传播
深化打造“大医精诚”中医药文化品牌,持续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等品牌活动,强化广东中医药宣传矩阵建设,推进中医药健康文化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提升全省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开展中医药文化特色学校创建,推动中医药知识和中医经典故事纳入中小学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在全省布局打造30个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实现省级基地各地级以上市全覆盖。升级建设广东中医药博物馆、罗浮山葛洪博物馆等文化基地,打造辐射大湾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加强粤港澳中医药文化交流合作,实施岭南中医药文化海外传播项目。
第三节 推进中医药文化产业发展
推动中医药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引导社会力量通过各种方式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增加中医药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深化各地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中医药科普基地等中医药文旅平台建设,提升建设质量,开发新一批中医药文旅主题线路和产品。开展中医药文化创意征集活动,激活中医药文创活力。推进中医药题材文化精品创作,积极引入社会力量策划推出中医药文化节目栏目,创作中医药文化纪录片、网络视频,鼓励引导广电、网络视听平台开办传播岭南中医药文化知识栏目。
第八章 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
第一节 深化对外交流与合作
加强粤港澳三地中医药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中药质量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等为载体,打造“中国服务”品牌,推进产学研一体化,推进中医药产业化、现代化、国际化。深化疫情防控国际合作,积极分享、广泛传播中西医结合抗疫经验。深入开展中医专家慰侨活动,通过海外华侨华人、海外留学生传播中医药文化,吸引更多留学生来粤接受学历教育和短期培训,让中医药文化借助教育桥梁向世界传播。
第二节 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
继续通过中医药服务贸易促进健康服务业全面发展。支持高质量岭南中医药品牌“走出去”,扩大国际市场份额。充分借鉴其他省市建设经验,探索开展境外中医医疗服务模式,推动中医药相关诊疗技术及药品、产品的合法地位、各项标准获得当地承认,拓展中医药国际市场。开展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培育中医药服务出口的新业态、新模式。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我省中医药服务贸易的整体水平和国际地位。
第三节 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
建立健全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共商共建共享体制机制,在粤港澳大湾区建成一批覆盖大湾区的高水平中医医院、中医优势专科和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一批优势特色突出、具有较强服务功能的中医药人才培养基地,打造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大科研创新成果,推动一批岭南中药知名品牌进入国际市场,将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为中医药医疗高地、文化高地、创新高地、人才高地、产业高地和国际化发展高地。
第九章 推进中医药改革创新
第一节 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
建立以临床价值和技术劳务价值为主要定价依据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体系,优化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充分考虑中医医疗服务特点,完善分级定价政策,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价范围。积极推动医疗机构炮制使用的中药饮片、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开展中医药服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具有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体系。医保支付政策向基层中医医疗机构倾斜,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优化中医药医保目录管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类医院制剂纳入我省医保药品目录,支持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纳入我省医保诊疗项目目录。
第二节 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
申报并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针对亟须突破的改革重点和难点,结合广东地处改革前沿地缘优势,在实施“双区”建设等重大战略中致力于推进中医药领域改革,重点开展中医药服务模式、管理方式、产业发展、文化建设、质量监管等主题的探索创新,打造群众认可的中医药品牌,切实解决制约我省中医药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问题,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广东经验。
第三节 构建适合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评价体系
兼顾现代科学基本要求和中医药自身特点,坚持宏观和微观结合,定性和定量结合,形成科学的评价体系。完善符合中医医院实际的中医医院管理指南、中医药特色评价指南、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等。建立传统评价指标与现代临床评价指标并行、融合的中医临床评价体系。完善对中医临床专业人员以临床医疗医技水平、实践操作能力和工作业绩为主的职称评聘、技能鉴定等制度。建立注重中医理论指导、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科研规划、组织、验收等管理机制和评价体系。
第十章 强化中医药发展的支撑保障
第一节 提升中医药信息化水平
加强信息化支撑能力建设。加强省级中医药数据中心建设,推进三级以上中医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和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推进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网络视频平台建设。建立广东省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强化中医药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制修订并推广应用一批中医药信息标准。推进县级中医医院信息化标准建设,提升基层中医医院互联网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数据应用服务的安全防护,增强自主可控技术应用。持续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推动中医医疗机构“一体化”共享、“一站式”结算等服务,推动中医药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发展。
推进中医医院示范性智慧化建设。以智慧中医药服务、智慧中医特色诊疗和智慧中医医院管理为重点,积极推进示范性智慧中医医院建设。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中医药健康服务中的试点应用研究。鼓励中医智能辅助诊疗系统等具有中医药特色信息系统的研发应用。强化中医医院数据管理,推动患者健康管理信息与诊疗信息融合,推进区域信息互认共享。不断提高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水平,积极开展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和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实施“互联网+中医药”、“人工智能+中医服务”建设,推广移动医疗、智慧医疗、智慧中药房等新型服务模式。
第二节 健全中医药法规体系
完善中医药相关地方配套法规制度,贯彻落实《广东省中医药条例》。建立健全适合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机制,开展中医药改革、中药产业发展、中医医院运营管理等领域的重大理论、战略、政策问题研究,建设省级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推动各地市、省中医药强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组织领导、资金投入、政策倾斜方面拿出具体举措,加强对贯彻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
第十一章 强化组织实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中医药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强化中医药强省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统筹职能,协同各有关部门推动规划实施。推动各地市成立本级中医药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并完善职能,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促进规划目标顺利实现。依据《中医药法》和《广东省中医药条例》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市县都要明确承担中医药管理职能的机构,合理配置人员力量。
第二节 加强投入保障
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化投入机制,各级政府在卫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的办医主体责任,落实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政府投入政策。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在中医药发展重点领域、薄弱环节融资融智优势,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模式,创新产业基金等金融产品支持中医药领域示范、试点项目落地。
第三节 加强宣传引导
大力宣传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进展成效,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提升全社会对中医药的认可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及时总结提炼地方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强典型报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第四节 健全实施机制
建立中医药规划体系,加强与国家级规划衔接。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划管理办法,强化规划编制实施的制度保障。建立规划监测评价机制,科学制定规划任务部门分工方案和监测评估方案,及时对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中期、末期评估,监督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改革举措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实施中的重要问题,确保规划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