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郑州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强调要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要推进黄河文化遗产的系统保护,深入挖掘黄河文化蕴含的时代价值,讲好黄河故事。山西省位于黄河中游,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省份,是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的重要承载区。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是黄河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黄河流域非遗资源分布广泛、品类多样,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以历史起源早、传承链条完整著称,涉及中华人文始祖、根祖文化、农耕文化、民族交融文化、晋商文化等重要文化形态,兼具民族性与地域性,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加强山西黄河流域非遗保护传承弘扬,对于深入挖掘黄河文化蕴含的时代价值,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打造具有山西特色的黄河文化品牌,全方位推动山西省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本规划范围分为主体区和辐射区,其中主体区包括太原市、朔州市、忻州市、吕梁市、晋中市、临汾市、长治市、运城市和晋城市,辐射区包括大同市和阳泉市。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展望至2050年。
一、 规划背景
(一)山西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现状
一是政策法规较为完备。颁布实施《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山西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管理办法》《“乡村文化记忆工程”建设规范》以及涉及省级非遗专项资金管理、传统工艺振兴、传承人培训等方面的规范文件。
二是保护传承较为有力。建立起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系统性保护稳步推进。组织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
三是保障条件较为充分。全省各级非遗保护机构基本完备,各县区均已配备从事非遗保护的专兼职人员。省市县三级非遗保护专项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支持各级政府、项目保护单位和传承人设立一批非遗综合展示馆、综合传习中心、传习所(点)等非遗保护利用设施。
四是社会氛围较为浓厚。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传统节日等组织开展系列非遗宣传展示活动。山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影响力逐步扩大。非遗进校园、进景区、进社区、进军营等活动融入百姓生活。
(二)山西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存在问题
一是对黄河流域非遗保护传承认识不到位,基础工作较为薄弱,政策法规体系尚需完善,非遗记录建档和利用工作亟需加强,非遗传承体验设施效能有待提升。
二是非遗系统性和整体性保护不够,一些项目生命力不强,缺乏顶层设计,传承人素养亟待提高,保护传承措施有待完善,传播力度有待增强。
三是资金技术投入不足,人才匮乏,研究力度不够。黄河流域非遗保护传承存在不平衡、不充分、不协调的问题,亟待提高保护传承能力,提升创新发展水平。
(三)山西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2021年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我省要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实验区,要加强非遗保护,建设新时代文化强省。
山西黄河流域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中华文化的重要发源地,拥有丰富的非遗资源,是黄河文化的主要组成部分。加强山西黄河流域非遗保护传承弘扬,是体现文化自信,展现山西黄河文化独特魅力,传承优秀华夏文明的需要。加强山西黄河流域非遗保护传承弘扬,是做优做强文旅融合,全方位、高标准、多层次打造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的需要。加强山西黄河流域非遗保护传承弘扬,是宣传山西,让世界认识山西,让山西黄河文化享誉世界,文化强省富民的需要。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我省的非遗资源与周边省份存在同质性,识别度不明显,非遗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协调的问题仍然存在,非遗赖以生存的社会、自然环境正在发生改变,我省黄河流域非遗工作面临巨大挑战。
(四)山西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征
一是中华人文始祖文化与根祖文化源远流长。山西因其表里山河、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和资源,造就中华人文渊薮之地。炎帝传说、尧的传说、舜的传说、大槐树祭祖习俗等是其杰出代表。
二是民族融合文化异彩纷呈。山西因地缘与少数民族交往密切,在融合的过程中,留下许多宝贵的非遗,如石窟造像技艺、窑洞营造技艺、雁门民居营造技艺、杨家将传说、忻州挠羊赛等。
三是汇通天下的晋商文化光耀后世。晋商、万里茶路与黄河船筏、渡口、码头、栈道这些河运文化符号是分不开的。晋商不仅留下了气势恢宏的古城、古镇、大院等有形文化遗产,更是留下了日升昌票号、乔致庸等民间故事、形意拳镖武局文化、三雕技艺等大量的非遗。
四是农耕文化丰富多彩。山西是黄河流域农耕文化重要发源地,农耕是当地主要的生产、生活方式,手工业则围绕着农耕而共生。传说、信俗、剪纸、雕刻、绣活、琉璃、酿造、中药、民歌、锣鼓、戏曲、秧歌、社火等非遗,皆因农耕与手工形成与发展,延续至今。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及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执行好山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精神,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不断增强黄河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为主线,以坚定文化自信,延续历史文脉,讲好三晋黄河故事为目标,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工作方针,深入挖掘山西黄河流域非遗蕴含的历史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不断加强黄河流域非遗系统性保护,切实提升山西黄河流域非遗保护传承弘扬水平,为全方位推动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建设新时代文化强省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把握正确方向。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先进文化引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国家观、民族观、文化观,深入挖掘阐释黄河流域非遗蕴含的思想理念、传统美德、人文精神。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创造性表达权利,推动黄河流域非遗融入生产生活,让人民群众参与保护传承,共享保护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和认同感,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依法保护。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普法教育,营造良好保护传承弘扬环境。
——坚持系统性保护。统筹协调黄河流域非遗保护与转型发展、城乡建设、乡村振兴、文旅融合等的关系,主动融入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整体谋划保护传承弘扬各项政策措施,推动山西非遗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坚持守正创新。尊重黄河流域非遗基本文化内涵,传承三晋文化基因,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当代价值,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三)功能定位
——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的重要承载区。依托山西丰厚的黄河流域非遗资源,摸清家底,分类施策,梳理出具有代表性的黄河流域非遗文化标识,培育具有山西特色的黄河流域非遗传承弘扬载体,融入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山西段建设,打造具有山西特色的黄河流域非遗品牌,成为黄河流域非遗保护传承弘扬的重要承载区。
——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合发展的创新示范区。发挥文化赋能作用,推动黄河流域非遗与旅游、乡村振兴、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中华文明探源工程、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的深度融合,全力打造黄河流域非遗融合发展的创新示范区。
(四)发展目标
到2025年,山西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体系初步建立。黄河流域非遗资源得到较完整发掘整理、归档和系统合理化保存。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记录工作积极开展,代表性项目得到有效保护。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稳步推进,一批黄河流域非遗重点工程、重要项目逐步推进,一批有影响力的黄河流域非遗品牌初步形成,山西黄河流域非遗保护传承弘扬工作走在黄河流域各省(区)的前列。
到2035年,具有山西特色的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体系更加成熟、完善,代表性项目得到全面有效保护,传承活力明显增强,文化生态保护进入良性循环,山西黄河流域非遗品牌享誉中外,黄河流域非遗保护传承弘扬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山西黄河流域非遗成为中国非遗保护传承弘扬典范。
展望到2050年,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体系全面建成,山西黄河流域非遗成为黄河文化有影响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山西黄河流域非遗保护传承弘扬工作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
1.开展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全面调查和记录
(1)积极开展黄河流域非遗调查工作。坚持案头工作与田野调查相结合,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线索收集、文字记录、采访记录,对黄河流域非遗代表性项目和资源进行科学、准确、全面调查,掌握其种类、数量、分布情况、传承脉络、保护措施和存续状况,完善非遗档案建设,建立数字化平台,提高保护管理水平。
专栏1 开展山西黄河流域非遗调查工作 |
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调查内容:项目名称、编号、类别、实践方式和特征、流布区域、传承脉络、文化价值及社会功能等基本情况;重点调查当前存续状况和下一步保护措施。 非遗资源的调查内容:资源名称、类别、简介等基本情况,重点调查当前的存续状况。 每个非遗代表性项目和非遗资源不少于10张有代表性的近期图片。图片应表现该项目现状的各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反映该项目主要内容、价值和特点、作用、传承过程、相关实物(工具、制品、作品等)及文化场所。 调查工作报告:包括调查工作总结概况、基本做法、资源现状、成果分析、存在问题和保护工作计划等。 |
(2)统筹推进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作。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实施全面记录,对传承环境或条件发生重大改变、传承面临困难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优先进行记录。逐步实施县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广泛发动社会力量记录,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社团等参与记录,不断提高非遗记录水平。妥善保存记录数据,加强记录成果的社会利用。
(3)全面提升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建设水平。完善档案制度,修改和完善非遗档案标准和规范,加大对非遗有关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及相关实物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数字化处理。建立山西黄河流域非遗数据库,加强资源整合,推动构建准确、权威、开放、共享的非遗数据信息库,推进非遗档案和数据资源的高效利用。
2.加强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保护
根据非遗特点和存续状况,实施分类保护,建立健全保护制度,研究推进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分类体系。
(1)实施民间文学和民俗保护工程。挖掘阐释女娲补天、后羿射日、精卫填海等上古神话和尧、舜、禹的传说等民间文学类项目的时代价值、社会功用,运用到影视剧、雕塑、绘画、动漫、游戏等的制作、创作中。举办民间故事讲述比赛、故事会。发挥村规民约和节庆、仪式等对弘扬道德价值、培养良好民风、服务社区乡村治理的作用。鼓励和支持举办庙会、民间节庆等民俗活动。将介休寒食清明习俗、社火、河曲河灯会、关公信俗等具有山西特色的黄河流域非遗打造成知名品牌。
(2)加强传统音乐和传统舞蹈保护。鼓励传统音乐和传统舞蹈结合当下文化元素进行再创作,通过新媒体平台进行传播。鼓励传统音乐、传统舞蹈项目进入旅游演艺市场。传统舞蹈引入全民健身,促进传统音乐和传统舞蹈类非遗在社区的传承传播。推动传统音乐和传统舞蹈类非遗进校园,作为课间操和选修课、社会实践课的重要内容。
(3)实施传统戏剧保护提升工程。鼓励将符合条件的传统戏剧列入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加强对传统戏剧类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扶持,支持其授徒传艺,培养后继人才,采取措施提升其艺能。支持有关院团和艺术院校合作开展人才培养项目。支持有关院团、传承人、演员等通过直播、短视频等方式广泛传播传统戏剧。推动“戏曲进乡村”“戏曲进校园” “戏曲进景区”。
专栏2 实施曲艺传承发展计划 |
编制出台《山西省曲艺传承发展计划》,组织开展全省范围的曲艺类项目调研。全面掌握省级以上曲艺类项目的主要传承队伍、代表性节目、演出场所和演出频次等基本情况,完善项目信息。以现有较为成熟的曲艺演出场所为基础,扶持曲艺演出,增加实践频次,鼓励曲艺项目开展驻场演出。支持民间曲艺进入景区展演。开展曲艺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扩大黄河流域非遗曲艺的影响力。到2025年,具有影响的非遗曲艺演出示范点达到20个,到2035年,非遗曲艺演出示范点达到50个。 |
(4)实施其它非遗保护传承计划。举办传统体育(游艺)运动会、杂技汇演等各种展示展演活动。鼓励将形意拳、太极拳等传统体育项目纳入全民健身计划。加强中医正骨疗法、中医诊法、中医针灸、中医传统制剂方法、晋药等中医药非遗代表性项目的研究与利用,发挥中医药在治疗疾病和维护民众健康方面的积极作用。依托中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开展面向传统饮食非遗的专项培训,不断提升传承人技艺水平。树立“山西面食”“晋酒”“晋醋”等具有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传统饮食品牌。
专栏3 打造传统技艺品牌 |
打造珐华器、推光漆、澄泥砚、晋作家具、晋酒、晋醋、晋药等一批“晋”字牌品牌。加强文化和旅游部恭王府博物馆驻山西忻州(静乐)传统工艺工作站建设。支持依托传统技艺类非遗项目,形成产业,助力乡村振兴。对有发展潜力的传统技艺、传统美术类项目,开发多种产品样式,探索传统技艺与现代设计结合的新思路,加大营销力度,扩大市场。推荐符合条件的从事传统技艺的单位列入中华老字号、三晋老字号名录。 |
3.推进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
以“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为目标,大力推进黄河流域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主导作用,加强地区间统筹协调,巩固提升国家级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效,推选条件成熟的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对碛口、河曲、上党(晋城)等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开展监督、考核、评估、验收和命名工作。积极培育一批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指导各级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地方政府重要工作议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经费列入当地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健全各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提高区域性整体保护水平。支持和指导各市、县探索开展市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
专栏4 乡村文化记忆工程 |
支持和引导各地将乡村文化记忆工程与非遗保护、文物保护、乡村振兴等工作相结合,综合运用文字、图像、音频、视频等方式,开展乡村文化记忆工程。支持和鼓励各地培育和建设富有地方特色的乡村文化记忆展示馆,发挥“乡村文化记忆工程”在留住“乡愁”中的作用,服务于乡村旅游、乡村振兴战略。到2025年,打造具有示范性的乡村文化记忆工程示范点10个。到2035年,打造具有示范性的乡村文化记忆工程示范点30个。 |
4.深化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
加强学术研究,设立“黄河流域非遗与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黄河流域非遗与三晋文化”“黄河流域非遗与民族交流融合”“黄河流域非遗与晋商文化”“黄河流域非遗与河运文化”“黄河流域非遗数字化建设”“黄河流域非遗与万里茶路”“黄河流域非遗与文化强省”“黄河流域非遗交流互鉴”等专项课题,加强研究成果转化利用。举办黄河流域非遗保护传承弘扬研讨,推荐发布优秀学术研究成果。与研究机构、高校合作建设黄河流域非遗研究中心,设立黄河流域非遗重点实验室,开展相关非遗保护研究,培养专业研究人才,加大与黄河流域九省(区)的合作交流。
(二)提升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弘扬水平
1.加强非遗代表性项目制度建设
贯彻落实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认定管理办法,出台《山西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与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省、市、县非遗代表性项目认定管理相关制度。夯实项目保护单位责任,加强代表性项目存续状况评估、保护绩效评估,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动态管理。不断完善国家、省、市、县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优先将涉及人文始祖文化、根祖文化、民族交融文化、农耕文化、晋商文化等地域特色明显、大众实践广、覆盖面宽、民众参与度高,在重大国家战略中发挥文化引领作用的非遗项目,列入各级代表性项目名录。遴选三晋黄河文化特色鲜明,保护工作理念正确、措施有效、成果显著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保护项目优秀案例,发挥示范作用,促进交流学习。
2.提升非遗传承人传承能力
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体系,分级分批次开展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认定工作,建立和落实传承人管理和联系制度,研究制定《山西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加强传承人梯队建设,拓宽传承人培养渠道,建设一支忠诚、执着、朴实的代表性传承人队伍。
利用文化馆(站)、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或专门的非遗传承体验设施,为代表性传承人提供必要的传承场所。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参与非遗展览展示、文化交流等活动。
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帮助其强基础、拓眼界、增学养。委托高校、科研机构以及社会组织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培训,建立“研究+培训+实训基地”工作模式。以黄河流域传统工艺类非遗项目为重点,培养乡村振兴带头人。实施山西省省级非遗传承人培训计划,组织好各级传承人的能力提升培训。
专栏5 黄河流域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和动态管理工作 |
加强落实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管理制度,明确传承计划和具体目标任务,建立履约评估机制。组织开展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义务履行和传承补助经费使用情况评估工作。加强评估结果的运用,将评估结果与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资格和传承补助经费挂钩。落实好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退出机制。 |
3.提高非遗传承体验设施效能
对黄河流域现有非遗保护利用设施进行评估,分类管理,提升改造,充分利用。积极争取建立省级非遗综合展示场所,鼓励各市县通过改(扩)建、新建等方式建设本区域非遗综合展示场所、专题非遗馆、传承中心。鼓励各市、县建设非遗体验基地、传习基地、教育基地、研学基地。鼓励企业、学校、社会机构利用已有的设施,对非遗项目进行展览展演展示。鼓励和支持具备一定传承基础和生产规模的企业建立展示馆和生产性保护体验基地。将相关非遗传承体验设施纳入主题旅游线路。
专栏6 非遗传承体验设施建设 |
提升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综合传习中心、展示馆的管理运营水平,丰富项目内容,创新体验模式,加大对外开放力度。以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类非遗代表性项目为重点,在改造、提升非遗传习所、传习点的基础上,打造推出非遗传习、展示、体验基地,到2025年,打造10个以上综合展示场所和20个以上专项展示场所;到2035年,打造30个以上综合展示场所和50个以上专项展示场所。 |
4.探索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模式创新
(1)加强传统村落非遗保护传承。促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与非遗保护规划之间的有效衔接,在合理的空间环境营造中突出非遗特点,加强当地村民生活方式的保护和延续,培育和扩大非遗传承人群体,促进村规民约等民俗的传承与发展。示范建设一批综合性“活态化”传统村落生态博物馆和原生态的社区博物馆,支持在传统村落建设非遗传承体验设施,设立非遗特色产品商店或销售点,让传统村落成为传承、展示黄河流域非遗的重要文化空间。
专栏7 黄河流域非遗集聚示范区建设 |
充分利用古城、古镇、古街、古民居、古客栈进行非遗展示、体验。注重非遗的保护传承利用一体化,通过非遗类IP、文化创意符号等对非遗集聚区的文化形态和空间环境进行改造,将文化创意、现代设计、文化科技等新生力量作用于非遗资源,促进非遗的活化利用。非遗集聚区汇聚众多代表性传承人的同时,引入文创人才,实现传承人与文创者的相互促进,推动山西特色黄河流域非遗创作、展示、交易等平台的建设,打造非遗集聚区的文化旅游品牌、民俗节庆品牌等,提升整体的品牌形象。到2025年,建设非遗集聚示范区8个;到2035年,建设非遗集聚示范区20个。 |
(2)加强非遗特色街区创建工作。选择一批具有浓郁黄河特色、具备历史文化价值的民居建筑、历史文化街区、重要关堡城镇等传统生活区域,挖掘利用其中的非遗资源,建设非遗特色街区,尊重居民的主体地位,提高参与感、获得感、认同感,维护和改善非遗赖以生存的土壤和空间。支持在历史文化街区(古城镇)建设非遗传承体验设施。建设一批非遗特色街区示范点,建立健全非遗特色街区管理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
(3)积极推进黄河流域“非遗在社区”工作。营造有利于非遗传承发展的社区氛围,推动非遗在城市社区广泛传承传播,成为社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以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为主,探索社区化传承模式。支持代表性传承人设立面向社区居民的公益工作室、传习所、展示馆等,鼓励代表性传承人及其团队深入社区开展传承,利用街镇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非遗传习所、学校、楼宇、餐馆、商圈、社区等,举办非遗宣传展示活动。推广“非遗在社区” 常态化,鼓励有条件的社区举办夜场、午间场、周末场、节假日专场活动。到2025年,建设30个“非遗在社区”示范点;到2035年,建设100个“非遗在社区”示范点。
(三)推动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合发展
1.推动非遗与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山西段)建设融合
围绕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山西段管控保护、主题展示、文旅融合、传统利用4类主体功能区,进行非遗资源梳理与引入,突出黄河流域非遗内核、彰显三晋黄河非遗特色。发挥非遗的文化价值与精神内涵作用,助力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山西段建设,努力实现将黄河国家文化公园打造成为中华文化重要标志的目标要求。
2.推动非遗与旅游融合
促进黄河流域非遗保护传承与黄河文化旅游带建设有效衔接。依托非遗馆、传承体验中心、大师工作室、非遗工坊等场所,培育一批非遗旅游体验基地。大力发展非遗主题旅游等业态和线路,支持推出“黄河流域非遗·晋行时”创世神话传说之旅、晋商之旅、黄河乡村之旅、黄河古渡之旅、黄河风情之旅、黄河寻根之旅等一批具有鲜明山西黄河文化特色的非遗主题旅游线路、研学旅游产品。支持利用黄河流域非遗资源发展乡村旅游、研学旅游、节庆旅游、康养旅游、体育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等多种业态。
充分利用“黄河人家”“汾河人家”等乡村旅游点、乡村民宿进行非遗展示。支持以黄河流域非遗为题材,创作一批底蕴深厚、特色鲜明、涵育人心的优秀旅游演艺作品。推动黄河流域非遗有机融入景区、度假区等旅游目的地,鼓励支持非遗传承人入驻景区。支持在景区设立非遗传承体验中心、传承人工作室等,提高游客参与度。支持富有山西黄河特色的传统工艺产品融入旅游商品市场,依托漆器、澄泥砚、剪纸、木版年画、砖雕、泥塑等三晋黄河非遗项目,培育“黄河流域非遗礼物”品牌。将具有山西特色的非遗元素和符号运用在民宿建造和设计中,提升民宿景观形象和文化内涵,依托民宿开展形式多样的非遗常态化体验,将民宿打造成为新兴的非遗体验基地。
3.推动非遗与乡村振兴融合
对紧贴黄河流域乡村生活实际、群众认同度高、就业面广、当代价值突出的黄河流域非遗项目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扶持其做成产业、做大做强。在黄河流域非遗项目集聚、发展基础好的乡村定向组织举办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壮大传承队伍,不断提高传承人的理论基础、市场意识、创新创意、互联网营销等能力和本领,通过产业振兴助力乡村振兴。
4.推动非遗与国民教育体系融合
将黄河流域非遗项目同国民教育相结合,推进黄河流域非遗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面向青少年学生组织举办形式多样的黄河流域非遗展览、展演、体验、讲座、征文、知识竞赛等活动,支持非遗传承人进校园、课堂进行展示或教学,制作线上非遗课程。支持学校组织学生到非遗展示场所、非遗工坊、大师工作室参观或开展劳动体验、研学实践,引导青少年学生了解关注、支持参与非遗保护传承弘扬。根据国家要求,将非遗知识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内容,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学校开展非遗研学活动等,建设一批非遗传承教育实践基地。
5.推动非遗与科技融合
在非遗的调查记录方面,与大数据、视频、VR、数字化处理技术、数字化平台等高新技术深度融合。在非遗的展示传播方面,充分运用VR、AR、AI、云计算、区块链等高科技手段,探索线上非遗展示、媒体推广新模式,提高黄河流域非遗保护传承弘扬水平。
6.推动黄河流域非遗传统工艺振兴
以黄河流域非遗项目为重点,积极推荐全省特色非遗项目进入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继续充实完善省级传统工艺振兴目录。指导各地依照《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和我省《关于贯彻落实<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的实施意见》,对振兴项目逐项制定保护方案。充分发挥文化和旅游部恭王府博物馆驻山西忻州(静乐)传统工艺工作站引领作用,带动传统工艺优势明显的县、乡、村镇建设。支持黄河流域非遗代表性项目与相关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开展科学理论研究与技术攻关,改进工艺、完善功能、优化机构、创新产品,不断利用黄河流域非遗元素开发更多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的各类衍生品。
(四)加强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推广
1.创新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手段
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传统节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黄河流域非遗展示、展演、论坛、讲座、传统工艺比赛等各类传播活动。定期举办山西非遗博览会、黄河流域非遗代表性项目邀请展(赛)、黄河非遗大讲堂、黄河非遗美食节、黄河非遗影像展、黄河非遗购物节等品牌活动。积极参加全国重大非遗活动和黄河流域区域性、专题性展示展演活动。
2.拓宽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渠道
利用文化馆(站)、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开展非遗展览、展示、讲座、学术交流。鼓励建立黄河流域非遗专题网站,支持媒体平台设立黄河流域非遗专题、栏目,鼓励采用微博、微信、直播、短视频等新媒体形式传播黄河流域非遗。支持将黄河流域非遗有机融入舞台剧、 游戏、动漫、电影、电视剧等,创新传播渠道,扩大受众群体。开设“黄河非遗大讲堂”,以线上线下方式宣传黄河非遗。重视群众文化活动在非遗传播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在节庆、娱乐活动中展演展示黄河流域非遗。
3.丰富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内容
推出“黄河流域非遗体验季”“创世神话艺术节”“关公文化旅游节”“重走晋商路”“重走万里茶路”等活动,打造山西黄河流域非遗IP。开展以“黄河流域非遗在山西”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策划推出黄河流域非遗主题宣传片、纪录片、公益广告、短视频等。鼓励媒体平台对非遗传承人的感人故事和非遗蕴含的文化内涵等进行深度报道,将非遗传承人推向市场,成为网络达人,扩大影响力。
积极开展以黄河流域非遗为主题的国内外交流传播活动,唱好“黄河大合唱”。配合重要活动、节庆、会展等,对外宣传推介山西黄河流域非遗。支持各地非遗项目参加重大活动。加强“一带一路”非遗交流。加强与黄河流域各省及外宣、驻外机构、中资企业、境内外旅行社、协会商会的合作,做好山西非遗的对外宣传推广。支持山西黄河流域非遗相关产品走出去,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对外传播山西黄河流域非遗。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流域非遗的重要意义,巩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非遗保护传承弘扬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责任主体及工作职责,积极发挥相关行业组织的作用,将非遗保护传承弘扬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明确年度计划和工作任务,纳入考核评价体系,统筹推进黄河流域非遗保护传承弘扬工作。
(二)完善政策制度体系
完善非遗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制定《山西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出台有利于黄河流域非遗保护传承弘扬的专项政策措施。建立黄河流域非遗执法和规划落实检查机制。加强黄河流域非遗知识产权保护,综合运用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地理标志等多种手段,保护非遗传承人合法权益,将非遗场所、展览、讲座、学术交流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
(三)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基层非遗保护传承弘扬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完善非遗研究人才培养机制,依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培养和引进相关研究人才,提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建立黄河流域非遗专业智库。加强非遗、科技、文创、旅游等多领域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培养,挖掘项目管理、理论研究、展陈策划、资源开发、宣传推广等非遗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开展非遗传播和策展人才研修培训。
(四)加大经费保障力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依法把非遗保护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争取国家非遗保护专项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山西涉及中华民族文明发源文化发祥的非遗项目、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非遗传承体验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支持。研究制定出台鼓励社会资金投入非遗保护事业的优惠政策,加大对民间个人及团体对非遗工作做出特殊贡献的奖励扶持力度。完善多元投入机制,支持和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资助、依法设立基金会等形式,参与黄河流域非遗保护传承弘扬,共享非遗所创造的社会经济效益。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