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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内涵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2021—2025年)

    发布时间: 2022-01-07 09:09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自治区中医药局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

    教育厅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自治区

    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广电局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内涵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党委宣传部、教育局、文化和旅游局、广电局: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印发《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精神 ,推动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传播,使中医药壮瑶医药成为群众促进健康的文化自觉,自治区中医药局、党委宣传部、教育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广电局共同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内涵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中医药管理局           宣传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教育厅             文化和旅游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播电视局

                 2021年12月21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内涵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中医药学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也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为中华民族繁衍生息作出了巨大贡献,对世界文明进步产生了积极影响。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内涵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区中医药大会精神,深入挖掘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充分发挥其作为中华文明宝库“钥匙”的传导功能,加大中医药文化保护传承和传播推广力度,推动中医药文化贯穿国民教育,融入生产生活,促进中医药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加快中医药民族医药强区、健康广西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文化动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发展方向。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论述为遵循,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充分发挥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特色优势,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

    (二)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一切为了人民的发展原则,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健康需求与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特色优势,助推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让中医药文化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群众。

    (三)坚持守正创新。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突出原创性、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推广科学、正确的中医药文化观,弘扬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使中医药壮瑶医药成为全区人民群众促进健康的文化自觉。

    (四)坚持统筹谋划。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凝聚起全社会传承发展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的强大动力,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中医药文化弘扬工作格局。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对八桂文化传承发展的贡献度明显提高,成为引导群众增强民族自信与文化自信的重要支撑、主要载体和有力抓手。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源流更加清晰、内涵更加丰富,研究成果丰硕,通过打造“十个一批”文化品牌,让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精髓得到进一步挖掘,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进一步融入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小学中医药文化教育进一步加强,推动中医药文化贯穿国民教育始终,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守正创新开创新局面。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挖掘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精髓。

    1.推广宣传一批中医药壮瑶医药非遗项目。加强中医药壮瑶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开展广西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技术方法和临证方药、中医药古籍文献挖掘整理,加强对名老中医学术经验、老药工传统技艺等的活态传承,推进中医药壮瑶医药学术传承工作试点;开展民间中医药技术方法整理,整理老药工制药、鉴定、炮制技术。开展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研究,对3—5个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的开展学术传承工作,促进中医药学术流派传承发展。收集整理中医药壮瑶医药古籍文献、中医药非遗项目,建立中医药壮瑶医药古籍综合信息数据库、中医药壮瑶医药非遗项目数据库。(责任部门:自治区中医药局、文化和旅游厅,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加强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资源梳理。做好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资源挖掘整理,建立中医药壮瑶医药古籍综合信息数据库。充分利用可移动及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结果,廓清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资源现状。整理制作出一批中医药壮瑶医药名医、名家记录片。(责任部门:自治区中医药局)


    3.加强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时代阐释。运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现代化表达形式,创作一批面向不同受众的中医药文化作品,对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内涵理念进行时代化、大众化、创新性的阐释。正本清源,净化中医药文化市场。鼓励开展中医药壮瑶医药专题科普创作,通过纪录片、动漫、短视频等形式,创作一批中药材资源科普和中医药壮瑶医药疾病防治科普作品,讲好中医药故事。(责任部门:自治区中医药局,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广电局) 


    (二)推动中医药壮瑶医药融入生产生活。


    4.打造一批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传播平台。推动金秀瑶族自治县瑶医药博物馆、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中医药博物馆改造等建设,发展中医药壮瑶医药博物馆事业。利用数字语音、全景影像、三维影像以及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手段,形成特色突出的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传播、展示体系。加强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全媒体传播平台建设,开设一批中医药文化专栏,营造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传播氛围。加强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一批展示馆、体验馆、科普教育基地,到2025年,建设50个左右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创建1-2个国家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以广西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为基础,遴选建设10个融健康养生知识、养生保健体验、休闲娱乐于一体的广西中医药文化体验场馆,争创1-2个国家级中医药文化体验场馆。(责任部门:自治区中医药局,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教育厅、文化和旅游厅、广电局)


    5.举办一批有影响力的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传播活动。深化中医中药中国行,广泛开展群众性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活动,通过义诊、展览展示、互动体验、新媒体平台等多种形式,定期开展名中医八桂行、八桂中医大讲堂、中医中药中国行等活动,同时依托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等平台,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传播手段和具有广泛参与度的实践路径,推动中医药文化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机关,普及中医药健康养生知识、方法,传播中医药文化理念,提升中医药文化影响力。(责任部门:自治区中医药局,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6.建设中医药壮瑶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居委会、乡村群众活动场所等,建设一批中医药壮瑶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通过展板、实物、模型、中医养生保健体验设备、中医阅读角或运用电子触摸屏、LED屏等新媒体手段,帮助群众更加经常接触到规范的中医药壮瑶医药养生保健知识。(责任部门:自治区中医药局、卫生健康委)

    (三)推动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贯穿国民教育始终。

    7.进一步丰富中小学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教育。将中医药文化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引导中小学生了解中医药文化的重要价值。在“国培计划”中设置中小学体育与健康等学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鼓励各地将中医药文化相关内容有机融入培训课程中,鼓励提高教师相关知识水平。(责任部门:自治区教育厅)

    8.丰富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进校园形式。鼓励全区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研院所、中医药高等院校与全区各中小学联合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支持中小学建设一批中医药校园文化知识角,设立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学生社团,建立中草药园,定期开展中草药探索活动、中医药科普教育活动、“桂十味”及“31味区域特色药材”辨识科普活动等相关活动,激发学生对中华传统文化的自豪感与自信心。面向中医药文化基础深厚、达到标准的中小学遴选建设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进一步推动中医药壮瑶医药科普宣传平台建设。鼓励各中小学定期组织开展眼保健操比赛等活动,普及适宜青少年掌握的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帮助中小学生养成良好的健康意识和生活习惯。(责任部门:自治区中医药局、教育厅)

    (四)推进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传播机制建设。

    9.培养造就一批政治过硬、专业突出、求实创新的中医药文化传播工作队伍。构建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传播人才培养机制,建立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传播人才库。鼓励全区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研院所、中医药高等院校、各中医药学术机构组织和专家学者等积极参与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传播工作。建立自治区级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队伍,定期组织开展培训班,构建能力突出、结构合理、梯次分明的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传播人才体系。(责任部门:自治区中医药局)

    10.建立中医药壮瑶医药健康文化素养监测机制。开展中医药壮瑶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及时掌握全区乡村、社区、家庭中医药壮瑶医药健康文化知识普及情况基础信息和全区素养水平,为中医药壮瑶医药健康文化的传播推广提供数据支撑。(责任部门:自治区中医药局、卫生健康委)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相关部门要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建设始终贯穿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实施全过程,为中医药文化弘扬提供良好的发展政策环境。

    (二)创新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自治区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协调多方力量,多部门联合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发挥好自治区级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的指导协同配合作用,推动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创造性、创新性发展,促进形成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广泛传播的良好局面。

    (三)落实各方责任。

    各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弘扬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主体责任,将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传播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力量、精心实施,确保各项任务扎实有序推进,形成推动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传播与知识普及的强大合力。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宣传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实施新进展新成效,各市中医药主管部门牵头负责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相关工作完成情况报送自治区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中医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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