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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陕西省中医药文化建设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 2022-02-18 11:12 来源: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2年陕西省中医药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局)、中医药管理局,韩城市、神木市和府谷县卫生健康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全省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央宣传部等五部委共同制定的《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我局研究制定了《2022年陕西省中医药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2月7日


    (联系人:倪国辉   联系电话:029-89620725)


    2022年陕西省中医药文化建设指导意见


    为切实做好2022年全省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依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央宣传部等五部委共同制定的《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此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民族自信和爱国主义情怀。加大中医药文化保护传承和传播推广力度,推动中医药文化融入生产生活,充分发挥文化软实力和硬实力双重作用,为陕西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和文化强省、中医药强省、健康陕西建设注入新动力。


    二、基本原则


    紧紧围绕中医药文化“活动开展、场所建设、产品创作、品牌打造”核心任务,挖掘梳理全省中医药文化资源,深入推进全省中医药文化建设,引领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大力支持全社会参与,鼓励各类主体加强合作,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播。将中医药文化广泛融入百姓生活,提升民众中医药文化素养,使中医药成为群众促进健康的文化自觉。


    三、工作任务


    (一)中医药文化活动开展


    继续坚持做好面向基层社区乡村的中医义诊活动,适时举办膏方节等主题活动,结合中华传统节日节气开展中医药文化活动;加强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在中小学校开展活动、建设场所、成立兴趣小组等,以不给学生、教师和家长增加负担为前提,采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激发中小学生对中医药文化的兴趣和爱国情怀并传递到家庭;推动中医药文化进社区,以中医医疗机构为主体与社区(小区)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开展中医义诊和长期咨询等服务;推动中医药文化进机关,提升有关部门对中医药工作的关注支持力度,巩固加强中医药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积极开展线下线上中医药科普巡讲宣传;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5周年庆祝活动,做好《陕西省中医药条例》等中医药政策宣传。


    中医药文化活动要与场所、产品等加强联合,丰富活动内容,注重提升群众参与感。充分利用和发挥线下线上优势拓展活动渠道和形式,扩大影响范围。


    (二)中医药文化场所建设


    积极引导各级政府打造国内知名的综合性中医药文化主题街区、园区,通过优惠政策招商引资,吸引中医馆、中药店、药膳餐馆、文创企业等相关商户入驻,可申请省、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协助联系中医医疗机构、中药企业和长安医学学术流派工作室、中医药非遗项目单位、文创企业等;积极创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和体验场馆、知识角,争取每市有基地,每县有场馆,社区乡镇有知识角。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加强数字化改造,增加数字化展示、云展览等线上服务;中医药机构要加强中医药文化内涵建设,在建筑、装修、装饰、景观和内部文化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元素,具有浓厚的中医药文化氛围。


    (三)中医药文化产品创作


    鼓励各类单位和个人充分挖掘陕西丰富的中医药文化资源,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医药文化、当代科学文化和地域特色等因素,以价值需求、实用需求为导向,以融入百姓生活为目标,融合养生、保健、科普、旅游等,以自主或合作的方式,积极创作影视、动漫、图书、短视频、食品、服饰、器具、工艺品等中医药文化产品及衍生品。通过自营或合作的方式,选择旅游景点、商场等场所及网络渠道进行产品宣传和销售。各市县对辖区内中医药文化产品进行认真整理统计。


    (四)中医药文化品牌打造


    加强“长安医学”“秦药”宣传推广,充分开发利用岐伯、黄帝、神农、伊尹、孙思邈、王焘等陕西各地中医药文化资源。以中医药文化活动、场所、产品等为载体,努力培育打造老字号、非遗项目、商标等多种类别的陕西中医药文化品牌。通过积累沉淀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形成具有全省、全国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陕西中医药具体品牌,带动相关产品、衍生品、服务和产业链发展,同时凝聚形成具有更加广泛知名度信任度的陕西中医药公共品牌,公共品牌与具体品牌相辅相成。与各级文旅部门加强联系,推动更多中医药项目列入省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


    大力支持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将具有陕西特色的中医药文化产业做大并形成产业链,以文化软实力和硬实力双翼分别引领中医药事业发展和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中医药与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数字出版、动漫游戏、旅游餐饮、体育演艺等有效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和企业,提升中医药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提高中医药文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度。


    四、工作要求


    (一)深刻认识文化对事业的引领作用,充分理解文化软实力和硬实力的双重价值属性,从建设文化强国、强省的全局来把握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意义,扎实做好我省中医药文化建设有关工作。以“活动开展、场所建设、产品创作、品牌打造”为统领并进行有效融合,结合实际创新发展。


    (二)大力支持非公立单位参与中医药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不同类别主体之间要搭建桥梁互通有无,善于借力合作共赢,同类主体要加强沟通互相借鉴。要积极争取政府、自有和社会资本支持中医药文化建设。


    (三)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切实摸清辖区内中医药文化活动、场所、产品、品牌资源底数,及时向省中医药管理局汇报、推荐。


    (四)加大中医药文化建设各项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和新媒体渠道进行宣传。在各项工作开展及其宣传中,要坚决杜绝“低级红”现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和接受群众举报,及时处理在工作过程中出现的不良行为,必要时会同市监、药监、公安等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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