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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18 15:30 来源: 财政部

    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21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项目代码:Z135050000038,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用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和保护等。具体金额等情况见附件。 


      请按照《财政部、文化部关于印发〈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45号)等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并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2021年转移支付提前下达至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 


      请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申报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部门要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及时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如你省(区、市)需对绩效目标进行调整,省级主管部门应于30日内按程序将经同级财政部门确认的区域绩效目标报文化和旅游部,同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文化和旅游部应于30日内将审核后的区域绩效目标汇总报送财政部。 


      附件:提前下达2021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预算表 

    财政部 

      2020年10月30日



    提前下达2021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预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省份总计
    共计72377
    1北京1549
    2天津734
    3河北2448
    4山西2464
    5内蒙古1291
    6辽宁(不含大连)1086
    7大连29
    8吉林812
    9黑龙江722
    10上海1479
    11江苏2747
    12浙江(不含宁波)3243
    13宁波1037
    14安徽2534
    15福建(不含厦门)3876
    16厦门366
    17江西3379
    18山东(不含青岛)3456
    19青岛112
    20河南2830
    21湖北3240
    22湖南3440
    23广东(不含深圳)3379
    24深圳57
    25海南817
    26广西1988
    27重庆2189
    28四川3083
    29贵州3743
    30云南3452
    31西藏951
    32陕西2642
    33甘肃1773
    34青海2893
    35宁夏474
    36新疆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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