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交流互鉴,增强传承实践能力,7月26日,由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主办,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承办的2022年度东北地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研修班在哈尔滨开班。
来自辽宁、吉林、黑龙江的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及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选送的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共61人参加本次培训。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副司长胡雁,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侯伟出席开班仪式。
胡雁副司长作讲话。他强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文化和旅游部高度重视对传承人的培养,从国家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宏观层面,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培养培训作出顶层设计,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研培计划已纳入“十四五文化和旅游人才发展规划”。就此次培训,他提出四点意见:一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要充分认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在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重要作用;三要切实履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重要职责;四要严格遵守培训制度,保证培训取得实效。
开班仪式上,侯伟副厅长致辞。在介绍省情之后,侯厅长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就加强非遗保护工作作出一系列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为非遗项目点赞,这是对非遗工作最大的鼓舞和鞭策。近年来,黑龙江省按照文旅部统一部署,逐步建立健全非遗保护与传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体系,引导科学保护,强化活态传承,扩大社会传播,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他希望本次研修班学员借此机会,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敞开思想,相互切磋,开启思路,为黑龙江非遗工作献计献策、传经送宝。
开班仪式后,胡雁副司长作《关于非遗传承人权利与义务的理解》专题培训,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两办《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四五保护规划、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等国家非遗政策法规进行深入解读。
研修班为期5天,课程丰富、内容精彩、专家汇聚,重点围绕非遗保护政策理论、传承人权利与义务、传承与创新、品牌推广与网络营销等内容,通过观摩学习、专题讲座、案例分享、主题座谈、学员沙龙等多种形式展开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