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吉林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七项重点任务。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基层中医药实现五个“全覆盖”,即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医院、门诊部、诊所)基本实现全覆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实现全覆盖、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基本实现全覆盖、基层中医药人才配备基本实现全覆盖、基层中医药健康宣教实现全覆盖。
《行动计划》明确,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原则上每个县办好一所县级中医类医院,加强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更好地承担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诊疗和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任务。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建设,2022年底实现全省政府举办的公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全覆盖。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办中医。
《行动计划》要求,推进基层中医药人才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本科高校持续加强中医药学科专业建设,确定本科层次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到2025年,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居民有0.6-0.8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超过25%,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80%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
《行动计划》提出,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到2025年,原则上所有县域均应设置符合标准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具备推广10类6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培训能力,“十四五”期间为每个县培训至少15名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师资,每人掌握不少于8类中医药适宜技术。
《行动计划》要求,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每个县级中医医院建成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和1个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持续实施吉林省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2021-2025年),依托现有资源建设1个省级中医康复中心,2个市(州)级中医康复中心,10个县级示范中医康复(医学)科,20个标准化传统康复治疗室,100个标准化中医康复治疗室。全省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的比例达到100%。到2025年,实现县办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老年健康中心建设全覆盖。到2025年,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75%和85%。
《行动计划》明确,加强基层中医药管理能力。2025年,所有中医馆接入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的医共体内信息互通和管理信息共享。深化基层中医药健康宣教和文化建设。所有县级区域依托县级医院设置中医健康宣教基地,将中医药科普知识和《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作为健康教育重要内容加以推广。
《行动计划》还提出,稳步推进基层中医药改革。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中医药政策落实。探索符合县域特点、有利于中医药优势发挥的总额付费和补偿机制,引导医共体向以健康为中心的服务方式转变。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建设。开展有地方炮制标准的中药饮片及中药配方颗粒医保准入工作。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收付费。一般中医药诊疗项目继续按项目付费。鼓励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