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海省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荐申报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青文旅发〔2021〕48号)精神,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了青海省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评审工作。经各市州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及相关单位推荐,共有十大类156项申报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根据评审规则,经省垣专家评审、青海省非遗评审工作委员会复审、征求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意见、省文化和旅游厅厅务会议审议,拟推荐青海省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项目97项。
现将青海省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日,从2023年1月8日至2023年1月27日结束。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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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
(共计97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