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根据《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展了第五批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在各地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省文旅厅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了分类分组评审,经评审小组推荐、评审委员会审议,提出了第五批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现将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20个工作日。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我们将把有关意见转请相关专家评审小组研究。
受理单位: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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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附件:第五批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