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保护与传播领域的数字化实践在我国已经开展了10多年,从2010年原文化部提出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程纳入“十二五”规划至今,已经陆续建成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等一系列数字化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对非遗的记录、保护、传承以及传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当前,数字经济作为社会发展的主要经济形态,正在对各行各业进行一场广泛而深刻的技术与思维革命。今年5月底,中央两办印发了《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到“十四五”时期末,基本建成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形成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立体覆盖文化服务供给体系。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我国文化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未来文化数字化发展的新趋势下如何进行活态传承?对此,笔者做了几方面的思考和探讨。
第一个方面,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对非遗保护和传播教育事业是一个重要的发展机遇。首先,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从目标来看需要建成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它最重要的特点之一是通过国家文化专网的方式实现文化资源的储存与进一步的开发利用。非遗资源通过国家文化专网进行全面数字化上云,既可以系统地展现各地区、各民族非遗资源的数量情况,同时也避免非遗大数据资源库重复建设等问题。目前,各地都在探索自己的非遗数据库和非遗数字化博物馆,用以展现地方丰富的非遗资源,但还要实现与社会公众的技术与服务的链接,满足实时了解和欣赏非遗魅力的需求。
其次,通过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的标识编码体系对非遗资源分类、价值判断形成标准,从而进一步对非遗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当代价值等进行标准认定,剔除冠以非遗名号的虚假项目。过去的文化数据库建设往往有数据碎片化的问题,本次《意见》公布的8项重点任务中,第一就是关联形成中华文化数据库,所谓的关联既是图文、音视频等不同数据形态的关联,也是各类文化项目之间的关联,还包括数据源与文化实体的关联,这种方式能够实现非遗项目的全景式保护,也能够展现各地区非遗项目之间,甚至是其他种类文化资源之间的关系,这样便为了解非遗文化根脉和可持续开发非遗价值奠定了基础。
第二个方面,形成标准是制约无序发展的基础。根据第一次全国非遗资源普查数据,各类非遗资源总量达到了87万项,其中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名录体系已认定的非遗代表性项目就有十余万,而社会公众对这些项目的了解依然较少,因此,非遗产品的销售市场上出现了很多以非遗为噱头的产品,严重干扰了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所以对于庞大的非遗资源,在认知和开发等方面都需要进一步去伪存真。
第三个方面,通过建设数字化文化消费新场景,推动非遗数字化与实体经济的深度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特点是见人、见物、见生活,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该始终扎根在民众的生活中,离开了生活,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就失去了传承与创新的根脉。非遗的数字化建设要以人民共享、共建为基础。此外,要利用数字技术拓展非遗展示和传播的新空间,既要打造线上展览,也要在公共文化设施和空间中打造非遗线下展示和消费场景,同时要注重推动非遗产业化发展,尤其要强化非遗产业化发展对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通过多元形式带动乡村实现振兴,促进乡村经济发展。也就是说,仅有一个李子柒还不够,我们还要培育千万个李子柒,用现代传播手段传播非遗知识,带动乡村产业和乡村文化协同发展。
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发布了“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对“十四五”时期的非遗保护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非遗保护工作。非遗的传承主体在于传承人,但非遗保护需要政府、企业、研究机构、个人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当前,传承人的老龄化趋势虽然得到了改善,但部分项目仍然面临着后继无人的状况,一方面,我们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平台的优势,采用现代化表达形式对非遗文化进行推广和传播;另一方面,要通过线上线下联动营销、跨界营销的方式加大非遗普及力度,通过非遗进课堂、数字展示体验、研学体验等方式,推动全社会了解非遗、走近非遗、感受非遗、传承非遗。(作者:范周,中国文化产业协会副会长、中国传媒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