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悠久的医药历史,传统民族医药通常源于少数民族的传统医药理论和实践,具有显著的民族性、地域性和传承性,是中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民族医药具有较完备的理论体系、深厚的群众基础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在现代医药已得到充分普及和发展的当下,传统民族医药仍在众多地区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形成了与现代医药互为补充的医药体系。
传统民族医药吸取着一方水土的滋养,凝聚着人们贯穿于传统生活方式中的知识、发明和实践,要注重保护保存、创新发展。以植物药为例,在我国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当地群众对药用植物的习性非常熟悉,知道怎么利用这些植物防病治病。这些特有的知识和技能应该得到尊重,并通过深入研究得到发扬。同时,人类健康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我们去认识、探索,作为一种知识体系,传统民族医药能提供十分有价值的帮助。
我国是生物多样性大国,拥有海量生物资源及知识,传统民族医药的知识和实践非常丰富。从传统民族医药中开发新药是充分发挥这一优势的重要途径。在现代制药工业发展的初期,许多药物的开发就源自传统民族药物。在传统民族药物应用的基础上,对天然药物进行有目的、系统地筛选以及进行化学与药理学的研究,对发现新的原型药物及生理性化合物非常重要。将具有生理活性的、结构新颖的先导化合物进行结构修饰和优化,是开发新药的途径之一,现在临床用药中有相当一部分仍来自天然产物及其衍生物。
一般来说,开发新药需要进行“生物探矿式”的广筛,花费大量资源,且成功率极低。上世纪60年代以来,我国开展了大规模的中草药资源普查和传统民族医药发掘工作,为开发新药奠定了重要基础。因此,必须坚持对传统民族医药资源开展系统、深入的调查、编目和评估工作,特别是对靠口传手授医药知识的民族,要进行抢救性的医药遗产调查和摸底。
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的首批缔约国和积极履约者,我国多年来努力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路,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协调统一。目前,随着生物栖息地变化、全球气候变化等,不少传统医药资源面临濒危。从实践来看,保护药源应坚持保护栖息地生态、发展人工种植并重。通过建立传统民族医药的现代化生产基地,可以为药材的生产提供一条规模化、规范化、高效益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发展人工种植,应优先从原产地开始,让当地群众参与获益,让原种基因得以完整保存,进而促进乡村振兴。此外,在新药的开发中,要从政策和制度层面推进传统民族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积极开展传统民族医药知识的原产地和药用种源地的认证和注册。(作者:裴盛基,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研究员;人民日报记者张帆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