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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平:在转化与发展中整体性传承“非遗”

    发布时间: 2022-10-14 18:13 来源: 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挖掘和传承,是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当代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对文明传统中的物质遗产而言,是指其渗透、交融、行进于生活过程、生活本体、生活积淀中,被无意识地继承、叠加、扩充并发展的部分。正由于其与生活的一体性,它往往作为生活本身的一部分而融入日常行为,于衣、食、住、行、用这些最普通的过程中完成生活中的文化塑造。在这种物质文化系统和精神文明熏陶的氛围之下,婴儿从一出生就开始接受织造文明、缝纫传统、刺绣艺术、色彩象征以及祝福习俗这些物质及非物质文化的传播及塑造,身心成长及文化选择受到长远影响。因此,生活层面的物质或非物质文化遗存具有更重要的亲民性、生养性和广泛性特征。亲民性是就它与生活本体的水乳交融而言;生养性是就它对生活主体的基础支撑而言;广泛性是就它在生活底层的文化影响无处不在而言。


      领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深刻内涵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对象、范围、特性及其价值特征,都作了明确的阐释和规定,也是我国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政策制定中的重大背景依据。尤其是其中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的阐述,与我国弘扬传统文化坚持“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总体要求的阐述高度契合,显示了我国传统文化保护守正创新的政策立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促进世界文明与文化公正与理性发展的宗旨相互支持、互为依据的一面。


      《公约》明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指人群或个体文化遗产形成过程中持存或意在留存的行为、观念、知识、技能或与其相关的物质构成等范畴。这种遗存广泛地应用、保存、流传于族群、社区、民生的传习之中,具有明显的人民性;又因所谓“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很大程度上正是衣、食、住、行、用等生活形态生成中的行为、观念、知识、技能等“非物质”性遗存因素的因地而异所致,而具有鲜明的在地性;此外,千百年来镕刻于这些行为观念、知识技能之间的文化记忆,构成其强大的民族认同、历史认同与价值认同基础,赋予了这些文化遗存深远的历史性。所以《公约》中说,非物质文化遗存“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正是非物质文化遗存自身携带的记忆因子为后来的传承提供了强大的民族认同与历史认同依据,生成文化持续的动力。而其中最具历史辩证关系的一点,正点明了“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并“被不断地再创造……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这种因为不断再创造的世代相传,因为文化的自信而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不仅充满历史辩证法的原理,而且使人想起“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东方哲理。


      整体性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转化中传承、在传承中发展的历史规律的深刻揭示。正如《公约》所明示,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这是对文化传承发展的客观过程及历史真相的辩证解释。历史是一条永远奔涌向前的长河,文化是江河之上永远百舸争流的轻舟。在今天这个似乎“唯有不确定性为唯一可确定性”的时代,一切都在迅速变化。只有站在一个不断调整既有文化生态的角度与位置上,辩证地看待传统文化与创新文化的关系,才能准确地把握历史遗存在当代文明实践中既映射过去又引导未来的双重价值,这正是中国古老民俗事象“张果老倒骑毛驴”所寓含的东方智慧所在。


      “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是立足时代背景的战略任务。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就是在保存传统文化的历史借鉴与形式借鉴的价值基础上,补充、拓展、增强、完善其形式与内涵的表现力、影响力与感召力,守正创新,强韧底气,激活传统文化的生存活力,丰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创新资源。“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是一对整体地弘扬、传承、发展和活化传统文化的关系。


      近年来,我国政府和各级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完善和举措的落实,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人才技艺的培养和提高。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当代实践,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现实生活相融合,实现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过程。活力再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弘扬优秀道德价值、培育社区文化积淀、培育良好民风习俗、助力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正是在这样持之以恒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当代实践中,一代又一代“非遗”传人在非遗保护的广阔大地上成长起来,使中国的“非遗”保护成为一项收获可期的成长工程。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当代实践,正试图解决在转化与发展中整体性传承的问题,摸索着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全面理解中、在发展与传承的精确把握中,达到整体进步的方式方法。


      整体性传承就是在发展的过程中,同时关注历史的延续性、文化的贯通性与时代进步的排斥性等复杂矛盾的平衡结构。通过调整各种微妙的发展关系,实现不失民族血脉的现代化转型,这应该就是“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战略要求的深刻含义。


      (作者:许平,中央美术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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