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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永林:让非遗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发布时间: 2023-02-03 19:02 来源: 中国社会科学报

      202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文化自信自强。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进入新时代,我国坚持在系统性保护的基础上,深入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当代价值,寻找传统文化和现代生活的连接点,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已成为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为中华民族培根铸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几千年的历史文化记忆,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以民间文学、传统美术、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技艺、民俗活动等文化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传承的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出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的中华民族独特的文化精神。如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所体现的不屈不挠、自强不息、勇于开拓、不断进取、大公无私、先人后己、重情守信、恪尽职守、和谐友善、勤俭节约、尊老爱幼等精神品格,不仅在推进乡村治理、增强社区凝聚力、维系邻里和睦关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更是中华文化之所以绵延不断、长盛不衰的重要原因。要大力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的中华文化基因,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通起来、同人民群众日用而不觉的共同价值观念融通起来,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中华民族培根铸魂,凝结和绵延中华民族精神。中华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共同的精神财富,是中华民族独特的文化身份和精神标识,在培育民族性格、丰富民族情感、增强民族凝聚力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可以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重要的精神支撑。

      非遗融入现代社会生活,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特殊优势,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开发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促进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实现现代经济价值的转化,这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提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助力经济发展的包容性理念高度契合。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也日益增长。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国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断“破圈”,让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现代社会生活接轨,从“养在深闺人未识”到“飞入寻常百姓家”,以“见人见物见生活”理念,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的方式。在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与规律基础上,推动其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以时代精神、当代审美激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通过合理有序开发,让更多的人共享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发展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认同感。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满足的现状出发,采取更加积极主动的创新举措,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创新创造活力,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非遗+”既为中国传统文化注入新活力,也激发出无限的可能。“非遗+文创”“非遗+旅游”“非遗+产业”“非遗+互联网”“非遗+教育”“非遗+直播”等模式的日趋成熟,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产业发展相辅相成。

      在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元素开发新文创产品和服务方面,许多文化企业已进行了成功的探索。他们依托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深度挖掘独特的地域文化符号、民族标识等创意元素,通过与时尚艺术、创意设计、生活美学对接,开发新的文化产品、打造本土化的文创品牌。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符号资源向文化产业资本的转变来实现文化价值增值,已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策略。积极鼓励和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通过产业化走向市场,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消费需求,让更多人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开发利用,不仅能够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和传承活力,而且能够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实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良性互动。

      盘活民间非遗文化资源,激发乡村文化发展活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强农耕文化传承保护,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中国乡村有着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产生于老百姓的生产生活实践中,不仅具有实用性,而且富有艺术性,深受民众喜爱。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持续开展,盘活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成为助力乡村振兴、丰富乡村文化生活、激发乡村发展活力的重要途径。

      应根据地域和民族等特点,在保护传承基础上,更好契入乡村文化振兴与经济振兴结合点,把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与现代生活相结合,以“非遗+”的形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带动农村人口就地就业,帮助群众增收致富,助推地方经济发展。积极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建设非遗工坊,打造特色品牌。大力支持更多当地村民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产业,紧贴时代需求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链,走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利用道路。深入推动乡村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精准定位,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示范村”,通过产业产品、文化节日、展览交流、传承人培训等方式,支持当地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双赢、乡村经济振兴与文化振兴并行,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乡村振兴中绽放出更加迷人的光彩。

      通过数字技术保护利用,实现非遗传承创新发展。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数字新技术的兴起,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提供了更加有效的技术支撑,对于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运用数字化技术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采集自动化、技术展示可视化、产品推送智能化,不仅有利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更全面的记录,而且可以使用户更直观地感受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背后的文化传统,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现更广泛的传承、传播和生产。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搭建了各种线上直播、博览展示、短视频等全媒体展示传播平台,广泛聚合了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实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利用创新。虚拟现实、人机交互、沉浸体验、仿真机械等高新技术在传统戏剧和曲艺、民间文学、传统手工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的运用,促进了这些项目的“活态传承”和“合理利用”。运用数字化方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与当代艺术设计结合,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与设计师和企业结对合作,将传统手工生产技术转化为机械数字化生产,从而实现由传统的“家族制”小规模生产向机械化大规模生产转化,将大大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转化的效能,创造出更多民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上,我们亟须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战略性资源的重要性,持续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战略,切实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社科学术社团主题学术活动项目“民俗文化资源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20STA024)阶段性成果)

      (作者:黄永林,华中师范大学原副校长、中国新文学学会会长、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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