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是以中医药相关医疗保健、教育培训、科研、产业和文化等领域服务出口为特色的中医药企事业机构,是实现中医药服务出口的重要力量。商务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3月12日公布第二批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名单和第一批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复审结果。
第二批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共14家,涵盖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吉林、上海、浙江、福建、河南、湖南、广西、重庆、甘肃13个省区市。
第一批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于2019年11月29日确立,共17家,涵盖北京、天津、河北、辽宁等12个省区市。截至目前,17家基地在日本、瑞士、澳大利亚等16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84家境外分支机构;与俄罗斯、美国、新加坡等48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547项合作协议,项目涵盖诊疗、研发、教育培训等多个方面。同时,基地自建线上平台40个,积极探索线上诊疗、远程教学等“互联网+中医药服务贸易”新模式新业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