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有关情况。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邓传淮介绍职业教育法修订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时指出: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是新法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提出的目标要求。新法强调,实施职业教育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培养技术技能。对学校,规定职业学校应当加强校风学风、师德师风建设,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对教师,着力加强“双师型”教师建设,规定国家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建立适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岗位设置、职务评聘制度,创新方式聘请技能大师、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等担任专兼职教师。对学生,规定高等职业学校可以采取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招收学生;学生应当养成良好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行为习惯,按要求参加实习实训,掌握技术技能等。
经济日报记者:
职业教育强调“双师型”教师,但是实践中企业的技术人员、能工巧匠进入职业学校担任教师还面临着一些障碍,比如因为学历问题难以考取教师资格证等等,想问一下新法对解决这个问题有什么新的举措?谢谢。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
我来回答您的问题。高质量的职业教育,离不开高质量的教师队伍。“双师型”教师是职业教育的特点,也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针对你刚才提的问题,新法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一是设置灵活的资格准入机制。法律规定,具备条件的技术技能人才经教育教学能力培训合格的,可以担任职业学校的专职或兼职专业课教师。对其中取得教师资格的,还可以根据其技术职称,聘任为相应的教师职务。同时,适当的降低学历门槛,明确取得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可以视情况降低学历要求。
二是明确专业课教师的能力要求。法律明确规定,职业学校的专业课教师除了具有良好的道德,具备文化与专业知识之外,还应当具有一定年限的相应工作经历或者实践经验,达到相应的技术技能水平。
三是完善技术技能人才聘任机制。法律中规定,鼓励职业学校聘请技能大师、劳动模范、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等高技能人才,通过担任专职或兼职的专业课教师、设立工作室等方式,参与到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中来。还规定公办职业学校教职工招聘时,一定比例可用于支持职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才担任专职或者兼职老师。
以上三个方面将有力吸引技术技能人才加入到职业教育教师队伍中来,打造高质量的“双师型”教师队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