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上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就山东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情况举行发布会召开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副司长欧阳波介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规划建设一批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工作部署,2021年12月,国家中医药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监局批复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四川7省(市)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旨在构建国家统筹、地方先行的改革工作模式,围绕以较低费用取得较大健康收益目标,探索符合中医药自身特点和规律的中国特色卫生健康发展模式。
一年多来,五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把示范区建设作为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协同联动、督促指导、经验推广、专家咨询等工作机制,推动示范区建设形成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动的局面。
七省(市)党委政府把示范区建设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成立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领导小组,印发建设方案,搭建推进落实机制,立足各自资源禀赋和改革基础,聚焦制度创新和机制完善,围绕完善中医药价格政策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机制、中西医协同机制、中医药人才评价机制、中药质量监管机制、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机制等,率先形成了一批改革成效好、具有推广性的改革成果,较好地发挥了综合改革的示范引领作用。
总的来看,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开局良好、势头强劲,正从顶层设计加快向全面铺开、重点突破、示范带动阶段转变,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组织领导得到加强,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二是凝聚共识统筹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得到增强。三是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在一些领域实现了大的突破。四是服务国家战略更加主动,助力实现更高水平的区域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