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工作正有条不紊地推进,取得了丰硕的成果。2020年12月17日,“太极拳”和“送王船”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020年12月22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
在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杜郎口镇董庄村中堂画技艺传习所,小学生在学习临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堂画作品 赵玉国摄/光明图片
中国非遗保护运动肇始于2002年,当时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组织起草了《中国民间文化抢救工程呼吁书》,“抢救和保护中国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工程”也在同年正式启动。在2004年,我国正式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非遗保护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在2011年,颁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为非遗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持。至此,中国非遗保护运动全面铺展开来,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力。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10周年,在这样一个时间节点,追溯中国非遗保护历程,梳理中国非遗保护经验,讲好中国非遗故事,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和社会价值。
经过近20年的不断摸索和努力,中国非遗保护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截止2021年2月,中国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项目42项,认定了五批国家级非遗项目共计1709项,命名了五批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共计3068人,以及设立了24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立了100个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等。除此以外,国家将每年6月第二个星期六确定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每年在成都举办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大力宣传非遗文化,提升非遗的生命力。通过以上举措,非遗保护运动蓬勃发展,对外成为展示中国文化的一张“名片”,对内成为彰显民族历史的一本“教材”。可以说,在吸收国际非遗保护理念基础上,结合中国社会文化实际情况,我们形成了非遗保护的中国方案。
非遗保护是一项自上而下的社会运动,由国家主导并推行,通过行政资源的配置,为非遗保护提供相关的政策、制度、资金和人力支持。后来,随着商业化和旅游化等因素的介入,社会力量逐渐参与进来,形成了国家主导和社会参与的局面。而近些年来,随着非遗保护工作的逐步深入,相关社区、群体或个人在非遗传承中的重要性逐渐凸显。因此,非遗保护中有两类主体:一类是以政府为代表的保护主体,另一类是以非遗传承人为代表的传承主体。围绕着既定的非遗保护目标,不同主体彼此相互协商、配合和合作,推动非遗保护工作深化发展。
德昂族是一个有悠久种植茶树和饮茶历史的民族,被誉为“古老的茶农”。自古以来就与茶结下了不解之缘。
比如,刚刚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遗项目的德昂族酸茶制作技艺,这项技艺在中国境内本来都濒临失传,后来在当地政府的鼓励下,传承人杨腊三去缅甸德昂族聚居区请教酸茶制作技艺,并遍访国内德昂族掌握制茶技艺的老人,终于将德昂族酸茶制作技艺重新“打捞”出来。作为德昂族标志性文化事项,当地政府逐级申报,终于成功入选国家级非遗项目。在此过程中,相关的商业资本也介入进来,与德昂族村民一块开发德昂族酸茶,扩大了德昂族酸茶的社会知名度。现在,德昂族酸茶走向市场化,颇受好评,吸引了很多茶文化爱好者的关注。很多德昂族家庭开始跟着杨腊三学习制作酸茶,取得了很好的收益,进一步激发了学习酸茶制作手艺的热情,也为德昂族酸茶制作技艺的保护、传承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非遗保护是一个长期的文化工程,很难一蹴而就。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坚持历史与现实相贯通、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保护与发展相联结的原则,不断完善非遗保护工作机制和内容,推动非遗保护工作不断创新、与时俱进。比如,早期的非遗保护理念较为传统,将非遗视为文化遗留物,强调抢救性保护的重要性。后来,随着对非遗认识的加深,人们看到非遗不是一种对象化的存在,而是自身具有文化资源禀赋,能够产生“造血”功能。
在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境内的赛里木湖景区,一场浪漫的“姑娘追”让游客体验到了草原之恋。姑娘追,哈萨克语为“克孜库瓦尔”,是特色的马上体育、娱乐活动,多在婚礼、节日等喜庆之时举行。2009年4月25日列入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胡维斌摄/光明图片
而且,在商业化、旅游化的介入下,非遗保护的社会语境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非遗保护必须要与社会发展相契合。此时,生产性保护的重要性凸显出来,逐渐成为非遗保护的主流观点。在非遗保护具体工作中,人们发现非遗并不仅仅是单一的文化项目,而是与孕育项目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生态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整体性保护理念呼之欲出。在此背景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开始试点并推广开来。
此外,非遗是一种实践型的文化智慧,具有活态传承特征,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在非遗保护早期,人们更多是看重非遗的物质载体,将其剥离出非遗传承的语境,抽象为具体的非遗事项。而现在,强调非遗保护要“见人见物见生活”,在非遗中彰显人的价值,促进非遗与日常生活的融合,推动非遗保护与社会文化的协同发展。最典型的是“非遗研培计划”,秉持活态传承、走进生活、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组织非遗传承人到高校学习,推动非遗的可持续发展。可见,随着非遗保护工作的深入,非遗保护的复杂性逐渐浮出水面,需要社会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工作重心,以做到与时俱进,持续推动非遗保护的创新与发展。
非遗保护工作的开展,不单是保护了大量非遗文化,而且提升了非遗的社会辨识度,也为非遗参与社会文化发展提供了空间。近些年来,在社会各个层面,我们都可以看到非遗的影子,很多地方在实施精准扶贫过程中,有意识地结合本地非遗资源,打造出“非遗+扶贫”“非遗+旅游”“非遗+互联网”的发展新模式,为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大年初一,江苏省连云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为市民们展示特色文化。 朱德富摄/光明图片
同时,非遗作为一种文化资源,有利于增强文化自信和文化认同。比如,德昂族浇花节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遗项目,借助于非遗这一“光环”,德昂族终于拥有了自己的民族节日,这极大增强了德昂族的民族自豪感。
近20年的筚路蓝缕,中国非遗保护道路逐渐形成了自身的风格,走出了非遗保护的中国道路,提出了非遗保护的中国方案。这一方案来源于中国非遗保护工作经验的总结,也是国际非遗保护公约与中国国情的有机融合,不仅有力保障了中国非遗保护工作的开展,而且也为其它国家非遗保护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作者: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讲师 熊威,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 彭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