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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 2022-09-27 18:20 来源: 中国文化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从坚定文化自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出现前所未有的良好局面,铺展开新时代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动画卷。习近平总书记在各地调研和重大国事活动中,多次考察非遗项目,多次对非遗保护传承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找到传统文化和现代生活的连接点,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对非遗保护传承的重要指示精神,为非遗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国非遗系统着眼服务党和国家大局,奋发有为,积极进取,非遗保护基础不断巩固,非遗保护理念深入人心,非遗当代价值进一步彰显,非遗保护传承进入系统性保护的新阶段。

    立足中国实际,建立有中国特色的非遗保护制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效显著(图1)

    《玛纳斯》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居素普·玛玛依等配合开展非遗项目调查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效显著(图2)

    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初溪村传统村落风貌

    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积极培养传承人,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绽放出更加迷人的光彩。

    ——2020年10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省潮州市考察调研时的讲话

    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保护传承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不断完善非遗保护制度,搭建起我国非遗保护的“四梁八柱”。

    (一)健全非遗保护法律和地方性法规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已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2月25日通过,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全国31个省(区、市)出台非遗保护条例,许多有立法权的市、县也出台了本区域的非遗保护地方性法规。

    (二)完善非遗保护相关工作制度

    2022年1月,国务院同意调整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和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大部门间协同保护非遗的合力。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和管理办法》《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

    (三)强化非遗保护保障机制

    中央层面,在文化和旅游部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成立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全国29个省(区、市)在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单独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处,31个省(区、市)设立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中央财政对非遗保护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截至2022年已累计投入国家非遗保护资金96.5亿元,并安排17.85亿元用于实施国家非遗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同时,绝大多数省(区、市)也安排了专门经费用于本地区非遗保护传承工作。

    2021年底,文化和旅游部会同财政部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面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四)加强学术研究,培养专业人才

    加强非遗学术研究,为非遗保护传承提供智力支持,提高非遗保护的专业化水平。2021年2月,教育部正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并启动研究生阶段非遗方向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目前,全国11所高校已正式备案开设非遗保护本科专业。天津大学、中山大学等高校增设非遗保护一级、二级学科,开展硕士、博士培养。

    2018年,文化和旅游部评选并表彰了一批为推动非遗保护和传承作出突出贡献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支持光明日报社、光明网举办中国非遗年度人物推选宣传活动。

    (五)明确新时期非遗保护传承目标方向和任务

    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为做好新时代非遗保护工作明确了目标方向和任务。

    2019年,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联合印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实施方案》。

    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六)夯实非遗保护工作基础

    我国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一大批珍贵、濒危和具有重大价值的非遗项目得到了有效保护。

    国务院公布5批共1557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各省(区、市)、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绝大部分市、县也都建立了各自的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认定非遗代表性项目10万余项。

    根据非遗名录10个门类,结合不同门类项目的保护传承规律,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2019年文化和旅游部制定实施《曲艺传承发展计划》。支持阐释挖掘民间文学的时代价值、社会功用,创新表现方式。推动传统体育、游艺纳入全民健身活动。实施“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

    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认定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夯实项目保护责任,加强绩效评估和动态管理。指导支持开展调查立档、研究出版、传承实践、展示展演和宣传普及等工作。遴选一批保护工作理念正确、措施有效、成果显著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优秀保护案例。文化和旅游部先后开展5次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评估。各地涌现出一批项目传承有序、保护经验突出的非遗优秀实践案例。2019年,对793个保护单位进行调整和重新认定,对14个检查不合格的保护单位给予限期整改,对38个检查不合格的保护单位取消保护单位资格。

    加强项目档案和数据库建设,妥善保存相关实物、资料。实施非遗记录工程,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全面系统记录。已汇集690项民间文学、民俗类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记录成果信息12313条;支持对1805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记录,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化手段,以口述片、项目实践片、传承教学片等形式,记录和保存他们的独到技艺、文化记忆。

    扶持培养传承人,非遗传承有序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效显著(图3)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南丹县里湖乡王尚小学学生在校园表演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铜鼓舞(南丹勤泽格拉)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效显著(图4)

    小学生在老师指导下画脸谱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效显著(图5)

    湟中堆绣传承人积极参与研培计划教学

    中华文明植根于和而不同的多民族文化沃土,历史悠久,是世界上唯一没有中断、发展至今的文明。

    党中央支持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培养好传承人,一代一代接下来、传下去。

    ——2019年7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考察调研时的讲话

    代表性传承人掌握着非遗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是非遗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

    (一)坚持以人为本,做好代表性传承人认定管理

    文化和旅游部认定5批3068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各省(区、市)公布1.6万多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形成以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为骨干的梯次合理的非遗传承队伍。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交流等传承活动予以补助。从2022年开始,对传承活动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增加5000元补助经费。各省(区、市)也安排专门经费支持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

    2021年,首次开展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对2365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义务履行和传习补助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评估,进一步掌握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现实状况、队伍结构、开展传承活动等情况。2022年继续开展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常态化规模化开展。

    文化和旅游部定期举办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研修班。2018年以来,共举办12期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研修班,通过观摩学习、专题讲座、案例分析、主题座谈、学员沙龙等形式,加深传承人对非遗保护相关政策的理解和把握,增进同行之间的交流互鉴,提高传承人保护传承非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十四五”期间,将基本实现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培训全覆盖。

    (二)强化责任担当,传承人自觉履行传承义务

    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在国家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怀下,积极履行传承义务,琢磨技艺提高传承实践水平,带徒传艺扩大非遗传承队伍,参加展示展演活动提高公众的非遗保护意识。

    (三)实施研培计划,提升传承能力

    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帮助非遗传承人“强基础、拓眼界、增学养”,全国120余所参与院校共举办研培班1100余期,共计培训3.8万人次,加上各地延伸培训,累计培训超10万人次。

    “中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形成了较为明确的教学体系、工作规范和管理方式,有效调动了院校参与非遗保护工作,为非遗保护引入了重要力量;扩大了非遗传承人才队伍,促进了非遗保护理念的社会传播;提高了传统工艺设计制作水平,改善了一批项目保护传承情况;拓展了非遗保护传承的手段和方式,推动了一批示范性项目和探索性项目。同时,在振兴传统工艺、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成为非遗保护事业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作。

    (四)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厚植传播普及基础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课本、进课堂、进校园,将非遗相关知识与内容融入教育教学体系。面向青少年学生组织丰富多彩的非遗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提高青少年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和参与感。

    激发创新创造活力,非遗连接现代生活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效显著(图6)

    第六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现场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效显著(图7)

    湖南省泸溪县浦市镇都岐村古村落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效显著(图8)

    2021中国原生民歌节闭幕式

    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找到传统文化和现代生活的连接点,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2021年9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省榆林市考察调研时的讲话

    (一)文化生态保护区氛围浓郁

    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维护和培育文化生态。坚持保护优先、整体保护、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既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保护孕育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实现“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目标。文化和旅游部共设立了23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全国各省(区、市)设立了210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二)加强传统村落保护

    落实“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保护非遗及其得以孕育发展的自然和人文环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分5批将6819个有重要保护价值的村落列入了中国传统村落名录。

    (三)非遗在社区

    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支持北京市(东城区)、上海市、温州市、青岛市、东营市、荆州市、深圳市、成都市开展“非遗在社区”试点工作,探索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非遗保护工作,培育非遗在城市中传承发展的土壤,促进非遗在城市社区广泛传承。充分发挥非遗在加强社区治理、增进社区凝聚力、维系邻里和睦关系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形成保护传承非遗的浓厚氛围,提高社区居民身份认同感和持续感,赓续城市历史文脉。

    (四)重大宣传展示活动示范引领

    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及春节、元宵节、中秋节等节日举办的非遗宣传展示体验等活动屡屡成为社会热点,全社会热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氛围逐步形成。

    (五)非遗媒体传播广受欢迎

    支持新闻媒体发挥各自优势,提升传播内容质量和传播实效,形成一批非遗传播品牌;开展移动媒体等多平台、多形式的传播,增强传播的针对性、生动性、互动性。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非遗绽放迷人光彩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效显著(图9)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灯会彰显文旅融合新生态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效显著(图10)

    安徽省歙县汪满田村以“汪满田鱼灯”为特色推动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

    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时代精神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

    ——2021年3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省武夷山市考察调研时的讲话

    将传统文化和现代生活结合起来,将创新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结合起来,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代新的展现、活的应用,成为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

    (一)振兴中国传统工艺,实现高质量发展

    加强各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保护和传承,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发展。发布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明确对14类383个传统工艺项目予以重点支持。支持拥有较强设计能力的企业、高校和相关单位到传统工艺项目集中地设立了18个传统工艺工作站,带动当地传统工艺产品在材料、工艺、设计、制作等方面实现了显著提升,传统工艺产品品类明显增加,产品销售量持续增加,涌现出一批设计合理、制作精良、符合当代审美和生活需求的传统工艺产品,形成了一批地方和民族品牌。

    (二)推动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

    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支持非遗有机融入景区、度假区,支持建设非遗特色景区,推出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非遗体验基地、主题旅游线路、研学产品等。

    (三)加强非遗传承体验设施建设

    2014年,文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实施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支持各地建设与旅游开发、生产经营、展示利用等有效结合的保护传承项目,“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对190个国家非遗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进行了补助。《“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提出,“建设20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推动形成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传承体验中心(所、点)等在内,集传承、体验、教育、培训、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传承体验设施体系”。

    (四)助力乡村振兴,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发挥以传统工艺类为主的非遗在带动城乡就业、促进增收方面的独特优势,支持各地在脱贫地区设立非遗工坊近 1400余家,覆盖400余个原国家级贫困县和80余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培养一批优秀带头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五)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促进区域协同发展

    加强对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等重大国家战略中的非遗保护传承,建立区域保护协同机制;建立黄河流域、大运河沿线非遗保护协同机制;在雄安新区、北京城市副中心以及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凸显非遗元素,强化非遗保护传承。

    (六)推动交流交往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非遗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着持续的认同感、自豪感和获得感,成为中华民族独特的文化身份和精神标识。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在互动中深化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一体化认识,增强对中华民族文化的认同感,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讲好中国故事,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效显著(图11)

    福建省送王船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效显著(图12)

    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葫芦雕刻传承人赴南非开展文化交流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效显著(图13)

    广东省斗门县每年举办水上婚嫁集体婚礼活动—花船迎亲

    要立足中国大地,讲好中国故事,塑造更多为世界所认知的中华文化形象,努力展示一个生动立体的中国,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谱写新篇章。

    ——2021年1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讲话

    非遗对外传播渠道不断拓展,国际传播的亲和力不断增强,为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为推动我国同各国的人文交流和民心相通,促进文明交流互鉴、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为人类贡献中国智慧

    我国有34个项目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7个项目列入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个项目入选优秀实践名册,为世界文化多样性贡献了“中国色彩”。

    (二)共同保护跨国共享的非遗项目

    中国与马来西亚联合申报的“送王船——有关人与海洋可持续联系的仪式及相关实践”、与蒙古国联合申报的“蒙古族长调民歌”被成功列入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成为中华文化国际传播与交融的生动例证。

    (三)深化国际交流合作

    我国参与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谈判及其实施细则的制定过程,3次当选保护非遗政府间委员会委员国,国际话语权不断提升。连续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共同主办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在中国建立了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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