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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实施中医药百医千徒项目 遴选500名指导老师、1500名培养对象

    发布时间: 2024-08-16 10:29 来源: 中国中医药报

    近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浙江省中医药百医千徒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到2027年,在全省范围内分层分批遴选500名左右有丰富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的中医药专家为指导老师、1500名左右有一定中医药专业理论和实践基础的中医药骨干为继承人(或培养对象),通过为期3年的跟师学习和理论学习,继承人较好地继承掌握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临床经验与技术专长,成长为单位技术骨干,为中医药强省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实施方案》明确,项目重点支持热爱中医药事业,医德高尚,有深厚中医药理论和实践功底,在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在岗人员。项目设置名中医传承(师带徒)、特色骨干培养2个类别共8个子项目。其中,名中医传承(师带徒)项目包括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省级名中医传承人、基层名中医传承人,计划支持1000人,分层分批进行,申报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特色骨干培养项目包括省级中青年临床名中医、优秀中西医结合人才、中医护理优秀人才、中医药“新苗”计划人才、省中药特色技术人才,计划支持500人,分层分批进行。

    在师承学习管理方面,《实施方案》明确,指导老师与继承人双向自愿选择,确立师承关系。指导老师同时备案带教的继承人数量不得超过4人,鼓励带教基层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实施方案》明确,优先支持表现优异的指导老师和继承人申报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各级名中医评选表彰。将师带徒情况纳入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标准,鼓励相关机构对完成带教任务的指导老师、通过出师考核的继承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高一级职称。给予子项目入围对象一定的经费支持,开展跟师学习、经典研修、访问学习、临床实践、学术交流等。项目承担单位要结合实际给予配套经费。中医医疗机构应将指导老师带徒工作量纳入绩效工资考核指标并适当倾斜,支持中青年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脱产跟师学习,合理保障其跟师时间及跟师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记者 王青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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