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要求,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陕西省医保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医保赋能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从12个方面提出了40项支持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其中明确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丰富优质中医服务供给。
《意见》提出,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丰富优质中医服务供给。推进中医优势病种落地,建立完善中医优势病种医保支付机制,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做好中医优势病种遴选申报工作,科学合理制定支付标准,逐步扩大试点医疗机构范围,适时对政策落地情况进行评估,不断改进工作机制。开展中医药医保准入,将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下一步,陕西省医保局将加强对医保系统的政策培训,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落实,推动陕西省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记者 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