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浙江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高质量传承发展,加快建成非遗强省,8月29日,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印发《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薪火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提出实施六大行动。一是标识打造行动,树立人类非遗和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系统性保护省域标杆,打造“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矩阵,打响“浙江气派的非遗茶生活”品牌,激活“浙风古韵”文化基因,探索非遗场馆浙江样板,形成浙江非遗IP集群;二是产品培塑行动,迭代“传统工艺工作站+非遗工坊”机制,拓展“非遗+”新经济,推进跨门类联创;三是融合激活行动,主动融入重大战略,推动融入各类空间,加快推进业态融合;四是制度护航行动,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构建非遗标准体系;五是数智赋能行动,建设非遗标准化数据库,协同攻关非遗大模型,构建非遗数智保护新生态;六是人才培优行动,培育非遗传承发展力量,构建“产学研”协同育人平台,打造非遗人才矩阵。
《方案》要求,到2027年,全省非遗系统性保护水平显著提升,传承发展活力有效激发,非遗当代价值充分彰显,形成一批具有浙江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力争新增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项目2项,新增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1个,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数量与质量保持“双领先”;制定长三角区域统一地方标准1项,非遗领域各类标准达到400项;高质量推出省级非遗主题旅游线路20条、省级传统工艺工作站20家、各类非遗工坊1000家;举办非遗主题时尚秀200场,实现非遗品牌联名500(件、套)、各类专利突破8000项;建设省级高校非遗传习院5家,建成非遗传承发展人才库。非遗保护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基本建成非遗强省。(作者 章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