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非遗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非遗保护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文化和旅游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好非遗系统性保护,健全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名录体系、理论研究体系、人才培养体系、传播推广体系、传承体验设施体系、数字化保护体系。
完善政策法规,强化基础支撑,一直是中国非遗保护工作构建“四梁八柱”的重点。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系统部署新时代非遗保护工作。国务院建立由文化和旅游部牵头、20个部委参加的非遗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文化和旅游部出台《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31个省份出台非遗保护地方法规,很多地方还制定一批针对非遗门类或项目的单行法规。完善以各级非遗行政部门带头,非遗保护中心、非遗馆、非遗保护协会为骨干力量,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中央财政设立国家非遗保护资金,累计投入110多亿元,用于开展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等的保护传承活动;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安排20多亿元用于实施国家级非遗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
开展调查记录,健全名录体系,是中国非遗保护持续向前的重要经验。文化和旅游部实施非遗记录工程,支持对2029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进行记录。开展黄河流域非遗专项调查。加强非遗数字化保护,发布实施非遗数字资源采集和著录行业标准。完善非遗名录体系建设。国务院公布5批共1557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列入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名录项目10万余项,共有43个项目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名册,数量居世界第一。认定5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3068名,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共认定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近10万人。设立23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全国有210多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加强传承梯队建设,培养后继人才,为中国非遗保护传承源源不断注入活水。文化和旅游部完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制度,支持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交流活动。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进行年度评估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帮助传承人提升技能艺能,开设1330余期培训班,培训传承人4.86万余人次,加上各地延伸培训,共培训超过10万人次。推动非遗学科专业建设,21家本科院校设立非遗保护专业。
促进合理利用,推动融入生产生活,是中国非遗保护传承的实践特色和成果。文化和旅游部实施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发布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对14类383个传统工艺项目重点支持,认定99家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非遗助力乡村振兴,支持各地依托非遗资源建设“非遗工坊”,开展技能培训,带动群众就业增收,全国建设“非遗工坊”6700余家,其中2100余家位于脱贫地区。举办“非遗购物节”“非遗品牌大会”等活动,搭建销售展示平台。支持非遗有机融入古城、古镇、古村及各类旅游景区、度假区,推出非遗特色鲜明的主题旅游线路、研学旅游产品,在有效保护前提下推动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推进非遗保护积极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建立黄河流域、大运河沿线、长城沿线非遗保护协调机制。
加强宣传推广,营造浓厚氛围,中国非遗保护传承获得全社会高度关注和全民热切参与。文化和旅游部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非遗法普法宣传、展示交流活动。做好春节、“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非遗展示活动。举办中国非遗博览会、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等重要活动。指导举办中国非遗保护年会,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制作播出大型文化节目《非遗里的中国》。(记者 王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