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区域开放司司长徐建平,中央对外联络部当代世界研究中心副主任齐炜,生态环境部国际合作司二级巡视员崔丹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副司长魏春宇共同出席发布会,介绍共建“一带一路”民心相通、绿色丝绸之路、中医药国际合作、中国东盟发展、中非发展、中拉发展等6本蓝皮书有关情况,并就推进健康、绿色丝绸之路建设亮点,发挥“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平台作用,“丝路心相通”行动特点,推进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以及中国与东盟、非洲、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进展及未来考虑等方面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李超主持发布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副司长魏春宇
发布会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副司长魏春宇表示,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也是世界传统医药的典型代表和重要组成部分,在参与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展现出丰富的多元价值。
魏春宇介绍,两年来,《推进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21—2025年)》顺利实施,《规划》的八大主要任务和23项专栏计划有序推进,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中医药政策沟通持续深化。习近平主席在首届中阿峰会上提出的中阿务实合作“八大共同行动”、中国同中亚五国领导人关于建交30周年的联合声明、中国-乌兹别克斯坦、中国-白俄罗斯、中国-土库曼斯坦、中国-柬埔寨、中国-哈萨克斯坦、中国—塔吉克斯坦、中国-吉尔吉斯斯坦等多个中外联合声明中,均纳入传统医药合作内容。中国已与14个共建国家签订了传统医药合作文件,8个共建国家在本国法律法规体系内对中医药发展予以支持。
二是中医药资源互通有序推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实施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建设了一批中医药海外中心和国际合作基地,为共建国家民众带去了中国独特的健康理念和保健方法,为服务共建国家民众健康福祉作出积极贡献。
三是中医药贸易畅通卓有成效。2021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有关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两年来,新增建设了14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成为中医药造福各国人民的国际综合服务平台。中医医师执业资格、中药产品准入等内容陆续纳入中外双边自贸协定,有效降低了相关贸易壁垒。
四是中医药科技联通卓有成效。“十四五”期间,已推动国际标准化组织新颁布了38项中医药国际标准,一批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疾病诊断、治疗方法、疗效评价、质量控制等国际标准和规范,在共建国家推广应用。中国中医药循证医学中心建设的国际传统医学临床试验注册平台正式被世界卫生组织接受为一级注册机构,这是全球首个以传统医学为主题的临床试验注册平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传统医学临床证据质量。
五是中医药民心相通日益加强。习近平主席为青蒿素问世五十周年暨助力共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国际论坛致贺信,指出青蒿素是中国首先发现并成功提取的特效抗疟药,挽救了全球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数百万人的生命,为全球疟疾防治、佑护人类健康作出了重要贡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向柬埔寨派出首支整建制中医援外医疗队,持续为当地民众解决看病难问题。以科普宣传和义诊为主要形式的“一带一路”中医药针灸风采行等系列活动在共建国家开展中医药服务,获得当地民众一致认可,有效促进了民心相通。
下一步,将围绕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总体要求,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多元价值优势,继续强化政府责任,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推动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产业在共建国家的协调发展,重点培育“小而美、惠民生”的中医药医疗服务和培训等项目,为助力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做出积极贡献。
如何推动中医药更好“走出去”?魏春宇表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走出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点围绕加强中医药国际标准制定、提升中医药诊疗服务水平、提高中医药人员执业能力、扩大中药类产品及中医药服务市场准入等核心领域,全面推动中医药开放发展,为服务共建国家民众健康福祉积极贡献力量。
一是深化国际组织框架下合作。加强同世界卫生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等合作,高质量建设世界卫生组织传统医学合作中心、传统医学临床试验注册平台,协调制定国际传统医药标准、指南、规范。
二是打造高水平医疗服务平台。建设一批较高质量中医药海外中心,加强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建设,统筹国内外资源,实现优势互补,不断提升合作质量与效益。积极开展中医药援外工作,着力增加优质中医药服务供给。
三是提升国际教育水平。优化中医药对外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鼓励中医药高等院校、社会团体等机构与共建国家知名大学合作,将中医药学科建设纳入共建国家高等教育体系。面向共建国家开展中医药学历教育、短期培训和进修,提高共建国家中医药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四是扩大中医药国际贸易。加强中药类产品海外注册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中药类产品在共建国家开展注册。积极参与中外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和投资协定谈判,降低中医药产品和服务国际市场准入壁垒。高标准建设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全面提升互联网+中医药跨境服务能力,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和远程教育等跨境支付类服务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