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制定印发《陕西省深化“院校+师承制”中医人才培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通过2年培养周期,使中医学专业在校医学生在全面系统接受中医药知识学习的同时,“早跟师”“早临床”“多临床”,培养一批热爱中医药事业,中医药理论功底扎实、临床能力较强的中医药应用型人才。
《实施方案》明确,陕西将先行依托陕西中医药大学在全省开展深化“院校+师承制”中医人才培养工作。每批“院校+师承制”中医人才培养周期为2年,继承人利用大二暑假、大三寒暑假、大四寒假时间及周末、节假日跟师门诊、查房等,全面系统地学习继承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或技术专长。培养周期内,继承人跟随指导老师临床时间累计不少于48个工作日。
根据《实施方案》,从全省各级中医医院及中医馆,遴选一批医德高尚,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连续从事中医临床工作满10年,具有一定中医临床经验及技术专长的中医药专家,组成“院校+师承制”指导老师库。每年从陕西中医药大学中医学全科医学方向、中医学卓越班的大二医学生中择优遴选30位热爱中医药专业、品学兼优且能保证完成学习任务的继承人。根据继承人生源地,采取双向自愿选择和组织调配相结合的方式,为每位指导老师选配1~2名继承人。
据介绍,《实施方案》是发挥名医资源优势,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提升中医专业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有益探索。陕西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扩大深化“院校+师承制”中医人才培养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