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护佑人民健康”有关情况。
新闻发布会现场
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余艳红介绍,2021年12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监局批复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四川等7省(市)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一年多来,示范区建设已形成了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的良好局面。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余艳红
一是组织领导得到加强,中医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功能更加突出。各示范区成立省(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把示范区建设列入了党代会报告、深改委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中予以统筹推进,制定建设方案,明确改革“任务书”和“施工图”。
二是统筹协调形成合力,中医药综合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得到加强。各部委加强指导支持,各示范区强化综合改革“一盘棋”,省级各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制定系列专项改革方案,鼓励地市围绕不同主题先行先试,以“小切口”撬动“大变化”。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和改革创新,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突破。上海着力把社区打造为中医药服务主阵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开设了中医科。浙江以“中医处方一件事”数字化改革为切入口,推动中医医院实现临床、科研、服务的系统性重塑和全过程监管。山东、湖南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中医医院特色优势不断彰显,次均住院费用明显下降。江西、四川强化标准化体系建设,中医药产业集群效应不断放大。
四是服务国家战略更加主动,助力实现更高水平的区域协调发展。各示范区积极推进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建设了13个中医药海外中心和9个国家国际合作基地。广东以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建设为抓手,协同推进港澳中医师到内地公立医疗机构执业,简化港澳已上市的传统外用中成药在内地注册审批流程,推进内地(广东省中医院)院内制剂获批跨境至澳门使用,促进了大湾区中医药共建共享。
下一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聚焦中医药传承创新关键问题,发挥地方资源禀赋和特色优势,进一步调动改革创新主观能动性,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积极推广改革成果和经验,让更多地方、更多人民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