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拟新增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名单公示
根据《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基本标准(2019版)》,经申报、推荐、审核,现将拟新增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3月1日至3月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及相关依据。
联系方式:010-59957679 59957627(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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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