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启动执法检查工作。
会上,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执法检查将围绕“一法一条例”重要制度设计和核心条款,按照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执法检查。7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和审议非遗“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
据介绍,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在六个方面:一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机制建设运行情况,包括将非遗保护、保存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各有关政府部门非遗保护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及运行,非遗保护、保存工作专家参与机制和专家库的建立及运行等情况;二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与保存情况,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调查,档案建立及数字化建设,代表性项目记录标准和工作程序规范等情况;三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及分类保护情况,包括各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立,代表性项目认定及评审制度的建立运行,代表性项目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专项保护及对老字号保护等情况;四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利用情况,包括代表性传承人和项目保护单位认定及管理、对代表性传承人及项目保护单位扶持措施落实、代表性传承人及项目保护单位评估及退出机制建立运行,非遗与科技、文化创意、健康等产业融合发展,非遗的合理利用及相关发展研究等情况;五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普及情况,包括对非遗的宣传展示、非遗相关场馆建设、非遗传播普及的社会参与、非遗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及学校相关教学活动、非遗国内国际交流互鉴等情况;六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包括将非遗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及资金使用、各相关政府部门对非遗的组织领导工作、非遗人才队伍建设及培养等情况。
此外,执法检查将通过书面检查、实地检查、市区联动、专题座谈和征集意见展开。(记者 卢扬 程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