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中医康复中心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
国中医药医政函〔2023〕2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根据我局关于中医康复中心建设工作安排,经逐级推荐、专家评估等程序,确定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等31所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少数民族医医院)为中医康复中心建设单位,现予公布(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中医康复中心建设单位在三年建设周期内,要按照《中医康复中心建设管理办法》《中医康复中心建设指南》,建设成为区域中医康复治疗服务中心、科研创新中心、人才培养中心和质量控制中心,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推动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中医康复中心建设配套政策,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定期开展指导和评估。
我局将对中医康复中心建设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估,对于建设期满终期评估不合格的,不再保留建设资格并进行通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12月13日
中医康复中心建设单位名单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河北省中医院
山西省针灸医院
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
江苏省第二中医院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
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山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广东省第二中医院
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海南省中医院
重庆市中医院
四川省骨科医院
广东省中医院贵州医院
昌都市藏医院
陕西省中医医院
甘肃省中医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